京城一保安制止兩男子毆打小孩,終被認定見義勇為,并申請到20多萬元補助金
保安見義勇為負傷,被認定視同工傷
8月1日起,在京申請確認見義勇為不再有“30個工作日內(nèi)”的時限限制
編者按
見義勇為是指看到正義的事,就勇敢地去做。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同違法犯罪分子做斗爭的行為;第二類是搶險救災(zāi)的行為。
見義勇為的主觀方面是積極主動、不顧個人安危;其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統(tǒng)一的見義勇為法規(guī)。各地對見義勇為的概念、適用范圍均有不同規(guī)定,有的按照“屬地原則”界定,在本省市范圍內(nèi)申報見義勇為,出了本省市的義舉則不被認可;還有的省份認為下河救人等不算“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的正氣要得到弘揚,必須要有制度保障。所以,8月伊始,北京取消了申請確認見義勇為“30個工作日內(nèi)”的時限限制;教育部在最新的《中小學生守則》的征訂中,為了保護孩子,取消了“見義勇為”的條目。這讓我們看到人性化的理念正逐漸走進我們的生活。
從8月1日起,在京申請確認見義勇為不再有“30個工作日內(nèi)”的時限限制。專家認為,此舉避免了超期申請無法確認的問題,有利于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quán)益的保護,但見義勇為能否被認定為工傷在現(xiàn)實中還面臨一些困境。
近日,記者了解到,北京一名保安員見義勇為負傷后被認定為視同工傷,并申請到20多萬元的工傷補助金。
見義勇為負傷后,保安自認倒霉
8月4日,記者在北京市豐臺區(qū)司法局見到了這位富有正義感的保安員李屹。李屹是河南周口人,2011年3月到北京市保安服務(wù)總公司開遠分公司(以下簡稱保安公司)任保安員,并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助勤北京農(nóng)商銀行。
“2011年6月24日,我下班后到朝陽區(qū)一家溜冰場滑旱冰,進去僅15分鐘,看到兩名男子持續(xù)毆打一個小孩(未成年人葉某),就上前制止。那兩名男子轉(zhuǎn)而攻擊我,并用刀捅傷了我的腹部、脾臟和腎臟。獲救入院后,我的左腎被摘除,花了近5萬元的醫(yī)療費。”李屹回憶說。www.shebao5.com
由于犯罪嫌疑人逃逸,保安公司在李屹受傷后停繳了他的社會保險,他的醫(yī)療費無法報銷。李屹說:“那時以為下班后受傷公司沒有責任,我只能自認倒霉,更沒想過能被認定為工傷。”
2011年7月出院后,李屹的母親找到北京農(nóng)商銀行尋求幫助,在百般哀求下,保安公司給了5000元,并要求承諾他與保安公司再無糾紛。
援助律師提醒,應(yīng)積極維權(quán)
此后,李屹以為自己和保安公司再沒聯(lián)系了。2012年5月,朋友告訴李屹:“我在央視看到李國方見義勇為的事跡,你也可以申請見義勇為。”在朋友的推薦下,李屹母子又回到北京,找到了中國政法大學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律師王丹。
王律師分析認為,保安公司停繳社會保險費是不合法的,應(yīng)當支付其醫(yī)療保險待遇。李屹不顧個人安危,為他人的人身安全,與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可以被認為是見義勇為,并可以申報工傷。
2012年5月底,李屹趕在“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nèi),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要求內(nèi),向西城區(qū)人社局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令王律師擔心的是,李屹的義舉已經(jīng)過去一年了,申報見義勇為可能存在困難。
王律師得知,2011年7月,在李屹住院期間,家人曾向朝陽區(qū)民政局口頭提出了見義勇為申請。王律師看到了希望,在向民政部門核實后,提交了書面申請。2012年6月8日,朝陽區(qū)民政局受理了李屹的申請,并著手對李屹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由于李屹被故意傷害一案還在偵查之中,尚未抓獲犯罪嫌疑人,朝陽區(qū)民政局暫時未做出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