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社保局局長秦群力出庭應訴大進線業(yè)(有限)公司,這也是他從政多年以來首次上法庭。
2010年4月13日,傷者徐新安在大進線業(yè)(有限)公司的倉庫安裝水管時從樓梯上摔下,導致右跟骨骨折,治療先后花費22萬多元。當年5月14日,徐新安自行到松崗社保站申請工傷認定。
昨日是此案的第三場官司。社保局認為大進公司應承擔逾期內即4月13日至5月12日期間的醫(yī)療費用1.1萬多元,大進公司不服,將社保局推上了被告席。該公司董事長錢曾強認為,當時是社保站的負責人誤導了他,稱徐的傷不屬于工傷,所以公司也就沒有及時跟進此事,因此不應當承擔逾期責任。港商錢曾強稱,他公司總共要支付徐新安10.5萬元,現(xiàn)在只是打1.1萬多元的官司。
秦群力則表示,大進公司對員工徐新安工傷事故處理一直采取消極抵觸的做法,已損害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