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工傷
人社局發(fā)布:工傷人員護理7月提高費用
2017-03-13 08:00:01
無憂保


昨天,北京市人社局發(fā)布了“關于北京市2014年調整工傷人員護理費的通知”,決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提高相關人員的待遇標準。
據(jù)介紹,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經市政府批準,北京決定對因工致殘1—4級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進行調整。此次調整的范圍為2013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
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2897元的,調整到289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2317元的,調整到2317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1738元的,調整到1738元。
調整護理費所需費用,參加北京市工傷保險社會統(tǒng)籌的用人單位由統(tǒng)籌基金支付;未參加統(tǒng)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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