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關注:60萬的工傷死亡補償新標準依然偏低?
2017-04-20 08:00:01
無憂保


國家安監(jiān)總局:工傷死亡補償金明年起最高60萬
社會保險法將出臺 上班車禍不算工傷引熱議
國家安監(jiān)總局局長駱琳20日透露,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產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補償金標準,將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2009年,中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00元,一次性死亡補償金是34.6萬元。再加上喪葬補助金和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生產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職工家屬最高能獲得60萬元補償金。
眾所周知,我們熟悉的現行“不低于20萬元”的標準,實際上是山西省早在2004年制定實行的一個標準。此后,隨著各地安全生產事故的頻發(fā),這樣一個在當時顯得不低的地方標準,遂被各地不約而同地借鑒采納,逐漸成為全國性的補償標準和定制。6年過去了,全國GDP和政府財政收入增長都差不多已有3倍,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增加近2倍,“20萬元”的標準若依然停滯不前,顯然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而“34.6萬”的新標準,相比于上述這些6年間發(fā)生的變化,無疑“只低不高”。“34.6萬”的新標準之于“20萬”的舊標準,事實上連基本的人均收入增長幅度都沒能趕上,更不用說趕上國民經濟、GDP本身的增長了。
這意味著,“20倍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新補償標準,其實并不完全合理,也不能完全準確反映現實的補償需要。比如說,一個二十來歲的工人與一個四五十歲的工人,給予同樣的20倍補償,顯然并不合理,而合理標準,正如前安監(jiān)總局局長李毅中曾指出的,應該是“死者越年輕,獲得的賠付額將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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