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擴大試點地區(qū)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6-12-01 08:00:11
無憂保


人社廳函〔2015〕35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4〕40號,以下簡稱通知)安排,在2015年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今年要將試點擴大到50%左右的地區(qū)。為做好擴大試點地區(qū)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社保經辦管理實現“五險合一”。若沒有實現“五險合一”經辦管理,但可由一家經辦機構為主,能有效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二)社保數據實現市級集中管理,與省、部數據實現有效聯結。信息網絡連通至縣(市、區(qū))、街道(鄉(xiāng)鎮(zhèn))及社區(qū)(行政村)。
(三)基層平臺功能齊全,能夠為開展參保登記和擴面提供基礎支撐。
(四)能夠與當地發(fā)改、公安、民政、財政、衛(wèi)生計生等部門建立高效暢通的溝通協(xié)調、信息交換機制。
(五)其他有利于工作開展的情況,如當地財政給予經費支持等。
二、試點方案
省級人社部門應根據通知要求和申報條件,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擴大試點的范圍和地區(qū),制定實施方案,統(tǒng)一報送我部備案。實施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作基礎。重點分析擴大試點地區(qū)是否滿足申報條件中所列要求。
(二)主要目標、任務、具體進度安排。
(三)具體內容和主要措施。結合本地實際,從數據比對、入戶調查、數據整理管理與動態(tài)更新、系統(tǒng)設計開發(fā)與維護,完善參保擴面的體制機制與相關政策等方面,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法和措施。
(四)工作組織方式、人員和資金保障。建立人社部門牽頭負責,社保經辦部門具體承辦,各相關部門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和相關領導分工負責制度。要根據工作實際,進行資金需求測算,積極爭取財政等方面支持。
三、組織方式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通知精神和申報條件,做好擴大試點地區(qū)申報的組織和推薦工作。
四、進度要求
各省級人社部門應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將擴大試點工作方案及推薦地區(qū)名單1式2份連同電子文檔報送我部社保中心。
五、聯系人及方式
聯系人:朱文 賈長春
聯系電話:010-84216442(兼?zhèn)髡妫?010-84222158
電子郵箱:zhuwen@mohrss.gov.cn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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