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繳社保有何法律風險
2017-03-07 08:00:01
無憂保


員工不繳社保有何法律風險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小李求職成功,被某公司聘用為職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HR介紹按照法律規(guī)定與政策,需要為小李購買社保,費用由公司在工資中代扣代繳。小李考慮這樣會造成每個月拿到手的工資數額有所減少,準備與公司協(xié)商不購買社保。上述約定是否合法?公司與小李這樣約定有什么風險?
林子俊表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屬于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這種約定屬于規(guī)避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不僅違法,而且約定無效。
無論是單位不愿意為勞動者繳納社保,還是勞動者主動提出不需要單位繳納社保,只要出現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情況,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就要承擔較為嚴重的法律后果,勞動者自身也要承擔較大風險。[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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