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社保
2014年騙社保吃野物擬追刑責
2017-03-09 08:00:01
無憂保


騙社保吃野物擬追刑責 以前非法獵殺和收購瀕危野生動物面臨刑責,今后有人吃這些野生動物將可能要承擔刑責……21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刑法有關規(guī)定的解釋草案,將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雇兇殺人、騙取社保資金等一系列刑法有關犯罪行為的含義進行立法解釋。
據(jù)新華社電
舌尖上的犯罪
定性非法收購
定性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為使用或者其他非法用途而購買的,屬非法收購。明知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而買來吃或買來用,在性質上與非法收購相同。
處罰
輕則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組織盜竊殺人
參與者皆有罪
定性
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guī)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guī)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直接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責。
處罰
盡管不追究單位,但你個人總是實施了,你有你的罪惡,這也符合單位犯罪和個人犯罪的相關原理。
騙取社保基金
以詐騙罪論處
定性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a>、社保待遇的行為與刑法規(guī)定的詐騙公私財物行為是相同的。
處罰
騙保的情況很復雜,立法解釋只能明確法律的適用依據(jù),在實踐當中如何根據(jù)具體的情況細化定罪量刑的標準,還可以通過司法解釋、案例指導等方式進一步明確。
取消部分公司
“虛假出資”罪
定性
201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公司法,將一般公司的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制度和繳足出資的期限規(guī)定。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經(jīng)研究認為,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實行實繳登記制的公司外,對認繳登記制的公司,可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解釋
對于金融機構,準金融機構的企業(yè),還有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廣大股民,直銷企業(yè)、對外勞務合作企業(yè),勞務派遣企業(yè)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規(guī)定等27類企業(yè),仍然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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