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武漢買房要交滿兩年社保
2017-03-13 08:00:01
無憂保


外地人武漢買房要交滿兩年社保 去年年底,“漢七條”一出,來自黃岡的賀女士不僅無法在武漢購房,甚至她付的3.45萬費用,都難以追回。
記者了解到,“漢七條”新政推出后,提高了外地人的購房門檻,一些就此無資格購房的客戶,歷經(jīng)3個多月,仍陷在數(shù)萬元中介費、服務(wù)費,房東定金無法退回的“雙重損失”中。
有業(yè)內(nèi)統(tǒng)計,僅漢口類似糾紛交易就有數(shù)百起,涉及金額千萬。本報也接到數(shù)十個投訴。
在“漢七條”出爐后,武漢房管局就迅速針對新房買賣,給出了指導意見,明確哪些客戶不受新政影響,什么費用可以退還,導致新房領(lǐng)域類似糾紛很少。但針對二手房買賣,卻沒有出臺類似指導意見。在這些費用無法退回的背后,又反映出武漢二手房交易的哪些“不規(guī)范”?
案例
購房者3個月追不回預付金
黃岡人賀女士向本報記者介紹,去年9月底,她通過某中介看中一套位于白沙洲的二手房,總房款57萬,當天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并繳納1.45萬中介費和貸款服務(wù)費,另2萬給房東做定金。
不料,11月底“漢七條”發(fā)布,新政規(guī)定,外地購房者交納社保或納稅時間從一年改為兩年,而到2013年10月,賀女士的社保才繳滿一年,這意味著,到今年10月,賀女士才具備購房資格。
去年12月初,賀女士考慮短期內(nèi)無法買房,就要求退回3.45萬費用,但這3個月來,中介和房東都沒有給予退款?!跋嗬^投訴至工商和房管部門,但中介和房東,都不退錢?!薄安皇俏也幌胭I,新政出爐屬于不可抗力,合同應(yīng)該取消,而且貸款服務(wù)也沒發(fā)生,為啥不退錢?”賀女士想不通。
上周五,本報將此事反映給該中介武漢公司高層,很快門店負責人就致電賀女士,表示愿意退還中介收取的1.45萬費用,并協(xié)助溝通房東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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