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介借房產(chǎn)限購政策斂財 1.3萬辦一份社保證明
2017-03-20 08:00:02
無憂保


昨天,記者接到報料稱,寧波一些中介機構利用非本地居民房產(chǎn)限購政策斂財。這些中介機構,注冊多家空殼公司,專門給外來購房者補繳社保金。一份社保繳納證明,收上萬元手續(xù)費。
報料人:補繳社保成一些中介的“肥肉”
報料人姓陳,從事房產(chǎn)中介7年了。
陳先生說,2010年4月,國家調控房地產(chǎn)市場,出臺了“新國十條”。其中一條是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shù)丶{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fā)放購買住房貸款。這條政策將未繳納一年社保的非本地戶籍的外來人員擋在了購房門外。然而,政策施行一段時間后,有中介機構悄悄動起了歪腦筋。
“很多人不會想到,調控政策會成為一些中介機構斂財?shù)墓ぞ摺!标愊壬f,一開始,中介有了客戶后,多是找一家熟悉的用人單位掛靠,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虛假的《勞動合同》,再以未繳社保為由,向社保局申請補繳,從中收取手續(x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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