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貸款
關于加強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情況調度的通知 - 政策
2017-05-01 08:00:02
無憂保


人社廳函〔2009〕27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局):
自2004年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情況調度制度實施以來,各地督促指導重點聯系城市按期上報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相關情況,對我部及時掌握各地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為適應新形勢,加強對有關地區(qū)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情況的掌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當調整調度范圍
在原定重點聯系城市基礎上,將首批國家級創(chuàng)建創(chuàng)業(yè)型城市全部納入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情況調度范圍(具體見附件1)。
二、相關工作要求
(一)請各地督促有關城市將此項工作納入就業(yè)工作聯席會議的督辦事項,明確要求,落實責任,為此項工作開展提供制度保障。要指導有關城市建立健全相應統(tǒng)計制度,加強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情況的掌握,加強與當地銀監(jiān)、財政部門的溝通,確保統(tǒng)計數據的一致性。
(二)此項工作的調度內容及報送時間,仍按《關于進一步加強對重點聯系城市小額擔保貸款推動創(chuàng)業(yè)促就業(yè)工作進展情況調度的通知》(勞社培就司函〔2007〕17號)要求執(zhí)行。即每個季度的《小額擔保貸款情況統(tǒng)計報表》(附件2)和工作進展情況報告,于季度后10日內上報。
(三)各地可根據工作需要,參照上述要求建立健全本省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情況調度制度,將省級創(chuàng)建創(chuàng)業(yè)型城市納入此項工作調度范圍。
(四)為便于工作聯系,請各地于2009年7月底之前,將省廳和有關城市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姓名、電話、傳真等信息徑報我部就業(yè)培訓技術指導中心。
聯系人:柏明茹、任小娜
電話:(010)84661046、84661045
傳真:(010)84661040
附件:1.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進展情況調度城市名單
2.小額擔保貸款情況統(tǒng)計報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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