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公務員
關于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yè)學位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7-06-20 08:00:02
無憂保


國人部發(fā)〔2004〕60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清正廉潔、作風優(yōu)良的公務員隊伍,根據(j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和《2001年-2005年國家公務員培訓綱要》“完善帶薪學習制度”和“積極開展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要求,現(xiàn)就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的意義 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是以公共管理學科及其它相關學科為基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按照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設置方案的要求,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是為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yǎng)德才兼?zhèn)?、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需要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有利于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知識結構,有利于加強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的重要意義,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鼓勵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 二、認真做好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報名推薦工作 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報名推薦工作,國務院各部門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地方由所在地方人事廳(局)組織實施。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公務員報考公共管理碩士,須經本單位同意,由?。▍^(qū)、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廳(局)審核,并在《×××年在職人員攻讀專業(yè)學位報名資格審查表》“主管部門推薦意見”欄填寫意見蓋章后,方可報名。國務院各部門公務員報考公共管理碩士,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后,直接向有關院校報名。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可按上述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報名推薦工作,加大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的宣傳力度,要把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列入公務員培訓計劃,積極動員和推薦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報考。在資格審查時,要嚴格把關、確保質量,同時積極為報考者提供方便。 三、努力為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提供支持 根據(jù)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培養(yǎng)方案要求,公務員獲得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必須學完規(guī)定課程,修滿相應學分。公務員所在單位應對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的公務員給予學習時間保障,可在公務員年休假基礎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時間讓其參加學校的集中面授。 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是有計劃有組織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的重要措施。公務員所在單位在其取得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證書后,可對其學習費用給予支持。 各級人事部門要積極支持公共管理碩士培養(yǎng)院校開展的有關調研、科研等活動,為他們提供公務員隊伍建設和公務員學習需求等信息,以提高其教學內容針對性。公務員所在單位要及時了解公務員的學習狀況,積極引導公務員將所學知識運用到工作實踐,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撰寫學位論文。 請各地、各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2004年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的報名推薦工作(具體事宜見《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0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 請各地、各部門及時將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過程中反映出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反饋給我部公務員管理司。 附件:《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0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 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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