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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國家規(guī)定2014
2017-06-28 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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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于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為您提供2014年年假條例全文和權威解讀詳盡內容,幫助您更快掌握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 韭毠侥晷菁贄l例】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jù)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诙l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谌龡l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曳ǘㄐ菁偃铡⑿菹⑷詹挥嬋肽晷菁俚募倨凇 〉谒臈l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谖鍡l 單位根據(jù)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晷菁僭?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挝淮_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诹鶙l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jù)職權對單位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 」M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jù)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shù)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發(fā)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诰艞l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jù)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谑畻l 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緳嗤獯鹦【巻枴俊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就《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答小編問) 1、條例出臺背景 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國勞動制度的普遍做法。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我國的年休假制度建設。199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fā)了《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yè)單位,在確保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加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職工的年休假,職工年休假的天數(shù)要根據(jù)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qū)別,最多不得超過兩周。 全國人大常委會1994年7月制定的勞動法和2005年4月制定的公務員法,都對職工休假事項作了原則規(guī)定,職工的休息權利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時,從近年來的實踐看,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目前已經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僅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和一部分團體、企業(yè),還有相當一部分企業(yè)、團體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沒有實行年休假;在已經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單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許多職工實際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職工因單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沒有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廣大職工和社會各界普遍呼吁盡快健全我國的職工年休假制度?! ?007年8月,法制辦根據(jù)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約請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草案)》,通過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將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從反饋的意見看,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普遍認為,黨的十七大閉幕不久國務院就著手健全年休假制度,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這是國務院認真踐行科學發(fā)展觀、高度關注民生、科學民主決策的又一重要舉措。各方面對通過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年休假制度給予了充分肯定,對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表示贊同。同時也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我們根據(jù)這些意見和建議對《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報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布,自明年元旦起施行。這里需特別說明的是,條例的起草得到了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對此,我們表示衷心的感謝。推薦閱讀:1、2014最新社保政策2、最新2014農村社保政策3、2014年社保補繳新政策4、2014年4050人員的社保最新政策5、最新2014社保政策: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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