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在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chǎn)登記證書)但購房款未付清的情況下,允許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二、符合第一條規(guī)定的借款人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明、婚姻證明、個人征信證明、工作及收入證明、家庭住房套數(shù)證明等材料外,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的
提供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chǎn)登記證書),經(jīng)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交易契稅票據(jù),售房單位提供的單位名稱、賬戶和賬號(加蓋售房單位印章)。
(二)購買二手房的
提供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或不動產(chǎn)登記證書),交易契稅票據(jù),加蓋房屋不動產(chǎn)交易部門印章的原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chǎn)證書復印件(也可交易前驗原件留復印件)。售房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同意貸款轉入售房人賬戶的承諾書(格式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