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歸集提取業(yè)務操作細則》的通知
市中心各部室、各區(qū)縣管理部:
《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提取業(yè)務操作細則》已通過中心研究審定,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各區(qū)縣根據實際情況設兼職復審崗,復審崗負責復審提取資料原件的真實性和系統(tǒng)下賬金額的合規(guī)性,并在審批表上簽字確認。以上請遵照執(zhí)行。
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2日
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歸集提取業(yè)務操作細則
為推動我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業(yè)務規(guī)范化、合法化開展,提高服務效能,特制定本操作細則。本細則適用于瀘州市轄區(qū)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業(yè)務。
歸集業(yè)務應按照《細則》的要求辦理,堅持審核責任制,堅持提取資料原件專人復審制(縣區(qū)管理部根據人員情況可設兼職復審崗),堅持提取業(yè)務三級審批制。前臺應建立《接件登記簿》,堅持對外承諾工作制。在辦理業(yè)務中應保證職工公積金賬戶的唯一性,如有重復賬戶,應先合并再辦理相關業(yè)務。
一、單位開戶
瀘市府辦發(fā)〔2007〕21號《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應提交的資料:
1、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企業(yè)出具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4、填寫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清冊》,同時報盤;
5、填制加蓋單位公章的《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預留賬戶卡》一式三份。
開戶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繳存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二、繳存
瀘市府辦發(fā)〔2007〕21號第十七條 繳存單位應于每月發(fā)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xù)。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新參加工作的職工,自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自調入后第一次發(fā)放工資的當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離崗待退人員,應繼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繳存單位所轉入的資金須及時準確地分配到個人賬戶。當月未分配的暫存款,在下月繳交時沖減抵繳,并分配到職工賬戶,不得清退;同時,繳存單位應書面說明原因,交公積金中心留存?zhèn)洳椤D杲K時,各繳存單位暫存款必須為零。
(一)匯繳
繳存單位應當每年年初填制《住房公積金調整匯繳清冊》同時報盤,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職工當年的繳存基數(shù),每月按基數(shù)匯繳。單位所報基數(shù)必須符合公積金管理中心當年對繳存基數(shù)上限和下限的管理要求。
應提交的資料:
1、字跡清晰、印章齊全的有效繳存票據(支票、進帳單或匯票等);
2、如有人員變動,需提供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
匯繳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繳存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二)補繳
川建發(fā)〔2007〕72號《四川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未繳、少繳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單位應及時按規(guī)定補繳:1、單位未按規(guī)定的職工范圍和標準繳存的;2、新增或調入職工,未按時繳存的;3、其他需要補繳的情形。
單位年初變更基數(shù)按月正常匯繳后,未繳足部分可以在當年年末一次性補繳。職工當年正常匯繳和年末補繳之和,不能超過本市當年的繳交上限要求。
應提交的資料:
1、字跡清晰、印章齊全的有效繳存票據(支票、進帳單或匯票等);
2、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同時報盤。
補繳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繳存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三、變更
(一)新增人員
瀘市府辦發(fā)〔2007〕21號第十五條 單位新錄用職工,應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或區(qū)縣管理部辦理繳存登記。需填寫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新增個人賬戶。單位應提供正確的個人信息、繳存基數(shù),確保數(shù)據錄入正確。
新增人員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二)封存和啟封
川建發(fā)〔2007〕72號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的單位,應在辦妥相關手續(xù)后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xù):1、職工與單位暫時中止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的;2、調出原單位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落實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3、其他需要封存的情形。
應提交的資料: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封存或啟封手續(xù)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三)轉移
川建發(fā)〔2007〕72號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的單位,應于職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xù):1、職工調入、調出本單位的;2、單位合并、分立的;3、其他需要辦理轉移手續(xù)的情形。轉移包括市本級及各區(qū)縣內部轉移、異地轉移。
轉移后經辦人應同時合并賬戶,保證職工公積金賬戶的唯一性。
市本級及各區(qū)縣內部轉移應提交的資料:
1、單位調動文件或解聘通知;
2、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一式四份。
異地轉移由原單位辦理轉出手續(xù),新單位作為接收方將款項記入職工個人賬戶。
轉出單位應提交的資料:
1、單位調動文件或解聘通知;
2、轉入方公積金中心出具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公積金接收函》;
3、轉移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轉移申請并簽字;
4、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審批表》一式三份。
作為接收方時,須向轉出方出具《公積金接收函》一式兩份。一份由轉移人交轉出方公積金中心劃轉款項,一份留存?zhèn)洳?。款項到賬后憑銀行回單入賬,并記入個人賬戶。
內部轉移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同城轉移手續(xù)
辦理時限:市本級和區(qū)縣內部轉移當場辦理
異地轉移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異地轉移手續(xù)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異地轉移不超過5個工作日辦理轉出。
四、單位注銷
川建發(fā)〔2007〕72號第十二條 單位因合并、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清算組織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轉移或封存手續(xù)。
應提交的資料:
1、加蓋有效印章的單位注銷住房公積金申請;
2、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撤銷、解散或破產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和注銷工商登記等文件復印件;
3、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4、如暫不作銷戶處理的,需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作封存處理。
單位注銷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注銷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辦理。
五、提取
瀘市府辦發(fā)〔2007〕21號第二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guī)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償還購房貸款的;3、承租自住住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30%的;4、離休、退休的;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6、出國出境定居的;7、在職期間死亡或宣告死亡的;8、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被單位開除公職或解除勞動關系的;9、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并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10、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發(fā)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11、職工調離本市,住房公積金無法轉入新單位的。
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在三個月后仍無新單位接收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全部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于2014年6月25日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議案通過)
提取業(yè)務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單位經辦人按規(guī)定收集整理并匯總填表-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提取記賬-復審-財務劃轉到單位預留賬戶-單位支付給職工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辦理。需重點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議。復議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一) 購房提取
川建發(fā)〔2007〕99號《四川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七條 非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或參加集資建房者,憑有關證明材料,在辦妥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并付清購房款或支付首次購房款(集資款)后,可申請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中一次性提取不超過購房款的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賬戶余額未超過購房款的,可提取至上月余額的千元位,公積金賬戶余額超過購房款的,提取額不超過所付購房款。
應提交的資料:
1、審核房產證的原件或已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上登記網簽合同編號并確認原件真實合法后退回原件;
2、現(xiàn)房、期房提供《銷售不動產統(tǒng)一發(fā)票》、二手房提供《稅收通用完稅證》,以上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中心審原件留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4、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二) 貸款提取
川建發(fā)〔2007〕99號第七條貸款購買自住住房者,憑相關證明材料,可申請?zhí)崛”救撕团渑假~戶余額內不超過支付額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從首次歸還貸款之月起一年后,申請每年度一次從本人和配偶賬戶的余額中提取不超過當年或提前還款本息額的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本息。
提取金額為上年還貸總額,四舍五入到千元位。當年未提取的,可在下一個提取年度申請?zhí)崛赡昊蛞陨夏甓冗€貸總額的公積金。
個人應提交的資料:
銀行按揭貸款:
1、銀行近3個月的還款明細加蓋銀行業(yè)務公章;
2、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3、結婚證復印件(如結婚證上無身份證號碼的或身份證號碼有誤的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4、《借款合同》原件和相關幾頁復印件(首次還貸提取時提供,錄入信息后,第二次起不再提供。)。
公積金貸款:
提供以上1、2、3所述資料,經中心核查無不良還款記錄的準予支取。
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三)租房提取
瀘市府辦發(fā)〔2007〕21號第三十一條(四)承租自住住房的房租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30%的,職工可以申請?zhí)崛〕?0%的部分。申請時,應提供工資收入證明、租賃合同等。
應提交的資料:
1、加蓋有效印章的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單身的提交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證明》;
2、房監(jiān)所出具的無房證明;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4、承租方和租賃方簽訂的要素齊全、真實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租賃方提供的《房產證》復印件,經中心和相關部門核查無誤后,準予提取;
5、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如:房租每年18000元,家庭總收入是50000元,則每年可提房租為3000元。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川建發(fā)〔2007〕99號第八條繳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一)在城鎮(zhèn)國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憑縣(區(qū))及以上規(guī)劃、建設、土地管理部門批準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憑縣(區(qū))及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鑒定證明、規(guī)劃及建設管理部門批準文件、《房屋所有權證》等,可申請?zhí)崛〔怀^建造、翻建、大修費用的本人和配偶賬戶余額。
(二)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憑縣(區(qū))及以上規(guī)劃、建設、土地管理部門批準文件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還應憑農村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的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等,可申請?zhí)崛〔怀^建造、翻建、大修費用的本人和配偶賬戶余額。
應提交的資料:
1、房屋安全鑒定辦公室出具的鑒定書(只受理c級和d級的鑒定書,詳見《關于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的解釋》);
2、工程決算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5、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五)生活困難職工提取
川建發(fā)〔2007〕99號第十二條領取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繳存人,憑相關證明材料,可申請?zhí)崛”救撕团渑嫉淖》抗e金。
應提交的材料:
1、《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
2、單位出具的低保確認證明;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4、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川建發(fā)〔2007〕99號第十一條繳存職工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災難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申請?zhí)崛€人賬戶內部分住房公積金。
(一)繳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員,患醫(yī)療保險管理部門所規(guī)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憑醫(yī)保定點醫(yī)院或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醫(yī)療費支付證明、本人和配偶及子女身份證明,可申請合計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賬戶余額中最多不超過個人應負擔醫(yī)療費用的住房公積金。原則上在事發(fā)后一年內辦理。(詳見《關于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的解釋》)
應提交的資料:
1、醫(yī)保定點醫(yī)院或二級甲等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書;
2、支付醫(yī)療費的票據;
3、派出所或所在社區(qū)出具的生活困難和親屬關系證明;
4、繳存人及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由提取人在復印件上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5、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二)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憑相關單位災難事故處理情況證明和家庭收入證明,以及繳存人和配偶、子女的身份證明,在災難事故發(fā)生一年內,可申請從本人、配偶、子女賬戶余額中合計提取最多不超過處理災難事故所需費用的住房公積金。
六、職工銷戶
川建發(fā)〔2007〕99號第十條職工離職、退休、因特殊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國(境)定居、死亡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銷戶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單位經辦人按規(guī)定收集整理并匯總填表-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提取記賬-復審-財務劃轉到單位預留賬戶-單位支付給職工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辦理。需重點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議。復議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一)職工退休或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三個月后仍無新單位接收的,可以申請銷戶。繳存單位應在相關手續(xù)辦妥后,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手續(xù)。如有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中心前臺經辦人須進入公積金貸款管理系統(tǒng)查看還貸情況,并打印還貸明細表確認無逾期貸款后方可銷戶。
應提交的資料:
1、加蓋單位公章的退休文件或退休證,加蓋單位公章的離職文件或解聘通知;
2、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3、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二)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可申請銷戶。
應提交的資料:
1、火化證或醫(yī)院的死亡證明書;
2、近親屬(配偶、子女)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3、單位書面申請;
4、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如有繼承權爭議,由中心出具免責《律師函》送繳存單位,由繳存單位將所提取公積金隨同撫恤金等其他款項一并派發(fā)給合法繼承人。
(三)職工到國外、港澳臺地區(qū)定居,憑護照、簽證、國內戶籍注銷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銷戶。
應提交的資料:
1、單位離職文件;
2、簽證;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4、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四)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憑司法部門判決裁定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銷戶。
應提交的資料:
1、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文件;
2、司法部門裁定書;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4、單位根據職工提交的提取資料匯總填制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份。
七、格式文本目錄: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
2、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預留賬戶卡(一式三份,到市中心領?。?/p>
3、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清冊
4、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5、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到市中心領?。?/p>
6、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
7、職工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
8、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一式四份,到市中心領取)
9、住房公積金轉移審批表
10、住房公積金調整匯繳清冊
以上文本請在中心內網下載。
八、本《操作細則(試行)》從二0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zhí)行。
附件:《關于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的解釋》
《關于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的解釋》
關于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的解釋
川建發(fā)〔2007〕99號第八條繳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根據1985年1月1日原城建環(huán)保部批準試行《房屋修繕范圍和標準(試行)》,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房屋的主體結構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構件連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間體系。主體結構必須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wěn)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種負重量。
房屋主體工程構件包括:基礎、梁、柱、屋面、承重墻、樓梯等。
關于危房鑒定等級劃分為:
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蝕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件處于危險狀態(tài),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xiàn)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xiàn)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以上c級和d級屬于大修范圍,公積金中心根據區(qū)(縣)及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c級和d級)鑒定證明、《工程決算報告》、發(fā)票予以提取不超過大修費用的本人和配偶賬戶余額。
應提交的資料:
1、房屋安全鑒定辦公室出具的鑒定書(限于c級和d級)
2、工程決算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5、加蓋有效印章的《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細表》一份。
關于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的解釋
按照瀘市府辦發(fā)〔2006〕6號文件《關于調整瀘州市基本醫(yī)療保險慢性和重癥疾病范圍的通知》,屬于慢性病和重癥疾病的有:
一、冠心?。悍瞎谛牟≡\斷標準,心電圖有明顯心肌缺血表現(xiàn),并有下列各項中一項者:(一)心肌梗塞;(二)心功能≥Ⅲ級,左室射血分數(shù)≤50%;(三)冠脈造影狹窄>50%;(四)惡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動過速,室早ront、曾發(fā)生室撲室顫)。
二、風濕性心臟病:符合急、慢性風濕性心臟病診斷標準,心臟b超提示有瓣膜損害者。
三、高血壓?。悍细哐獕翰≡\斷標準,并有下列各項一項者:(一)b超或x光提示有左室明顯肥大(肥厚或寬大);(二)血漿肌酐、尿素氮中度增高;(三)合并冠心病。
四、慢性肺原性心臟病:具有慢性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病變,陰塞性肺氣腫且伴有肺動脈高壓,b超或x光提示右心室明顯增大者。
五、各種惡性腫瘤(癌癥):符合惡性腫瘤診斷標準,具有病理診斷或影像學檢查報告者。
六、腦血管疾?。悍夏X血管疾病診斷標準,具有肢體功能障礙,昏迷或失語者。
七、糖尿?。嚎崭辜安秃笱蔷_到糖尿病診斷標準,并有下列各項中一項者:(一)高血壓;(二)冠心??;(三)腎功能損害;(四)腦血管疾?。ㄖ改X溢血、腦血栓或腦梗塞)。i型糖尿病無并發(fā)癥時,需提供兩年以上系統(tǒng)治療病歷(系統(tǒng)治療是指經住院治療或每月二次以上到醫(yī)院進行門診并堅持服藥一個療程以上。下同)。
八、肝硬化:符合肝硬化診斷標準,伴有轉氨酶和白蛋白變化,并有下列各項中一項者:(一)門靜脈增寬,經b超提示門靜脈>1.3cm;(二)脾腫大。
九、慢性肝炎:符合慢性肝炎診斷標準,并伴有下列各項中一項者:(一)總膽紅素>34.2ummoll/l,(二)白蛋白<34g/l 。
十、慢性腎功能衰竭:具有各種病因導致的腎功能衰竭,化驗檢查提示腎功能明顯改變者。
十一、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符合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診斷標準,化驗檢查抗核抗體陽性反應者。
十二、結核病:符合結核病診斷標準,并經醫(yī)療機構診斷為活動性結核病。
十三、精神病:指精神病分裂癥及心境障礙。精神分裂癥需提供二年以上系統(tǒng)治療病歷;心境障礙(抑郁癥或狂躁癥),需提供五年以上系統(tǒng)治療病歷,且女年滿45歲,男年滿50歲。
十四、帕金森氏病。
按照政策,以上慢性病不在公積金提取范圍,屬于重癥疾病的,可申請合計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賬戶余額中最多不超過個人應負擔醫(yī)療費用的住房公積金。
應提交的資料:
1、醫(yī)保定點醫(yī)院或二級甲等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書;
2、醫(yī)療費支付票據;
3、派出所或所在社區(qū)出具的生活困難和親屬關系證明;
4、繳存人及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由提取人在復印件上寫書面申請并簽字;
5、加蓋有效印章的《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細表》一份。
2015年9月1日
附件:瀘市公積〔2014〕86號關于印發(fā)《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提取業(yè)務操作細則》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