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文件
嘉公積金委辦〔2016〕12號
關于印發(fā)《嘉興市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預警機制(試行)》的通知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預警機制(試行)》已經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16年9月9日第三屆二次全體委員會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貫徹執(zhí)行。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9月9日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預警機制(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保持資金供需平衡,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根據(j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等法規(guī),結合嘉興實際,特制定本預警機制。
第二條 建立住房公積金資金預警機制的目的是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安全、高效。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預警機制,是指對住房公積金業(yè)務運行過程中發(fā)生的資金供求矛盾進行預先發(fā)布警告,并及時采取相應對策措施的制度。
第四條 本預警機制適用的范圍為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
第五條 預警機制綜合分析全市住房公積金個貸比率、資金凈流量、資金運作等情況及住房公積金貸款供需發(fā)展趨勢,根據(jù)預先設置的預警區(qū)間,采取對應的措施對相關環(huán)節(jié)進行管理。預警機制設藍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三類等級。
第六條 預警調控措施
(一)藍色預警
當個貸比率≤85%,資金凈流量連續(xù)三個月為正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閑置資金轉存定期等工作以提高資金收益;
2.實行全額貸款政策;
3.提高最高貸款限額;
4.放寬提取政策;
5.實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簡稱商轉公)。
(二)橙色預警
當85%﹤個貸比率≤95%,連續(xù)三個月(含)在此區(qū)間,個貸比率趨于上升的,資金凈流量減少或為負數(shù)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中長期存款和大額存單的提前兌付;
2.實行差額貸款政策;
3.收緊提取政策。
(三)紅色預警
當個貸比率>95%,連續(xù)三個月(含)在此區(qū)間,個貸比率趨于上升的,資金凈流量為負數(shù)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1.暫停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
2.實行期房輪候政策;
3.降低貸款最高限額;
4.通過授信等方式進行外部融資;
5.實行住房公積金轉商業(yè)個人住房貸款貼息(簡稱公轉商)。
第七條 個貸比率指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
第八條 資金凈流量指資金流入(住房公積金歸集+公積金貸款回收)減資金流出(住房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貸款發(fā)放)后的流量。
第九條 預警調控措施由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施。
第十條 預警機制的預警等級及相應的調控措施啟用,由管理中心及時通過住房公積金網站、服務大廳辦事窗口或其他公開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預警機制根據(jù)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情況在全市范圍內實施,也可以根據(jù)國家政策層面和實際情況單項措施使用或多項措施組合使用。
第十二條 在本預警機制實施期間,遇國家、省有關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時,由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本預警機制由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預警機制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