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參保單位:
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guī)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2016年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標準和期限
(一)申報范圍:在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申報繳費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
(二)申報標準:2016年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規(guī)定的工資項目計算的職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待2015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將按照政策規(guī)定,分別依據公布的平均工資的60%和300%,統(tǒng)一對參保單位申報的職工繳費基數進行“保底封頂”調整,對調整產生的繳費差額進行多退少補處理。
(三)申報期限:2016年1月1日-3月20日。
二、申報、資料提交方式
(一)申報方式
繳費基數申報采用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申報時,應先登錄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過“網上業(yè)務經辦(單位版)”中“社保網上申報”,進入“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tǒng)”,錄入職工繳費基數,打印《職工繳費基數簽字確認表》(以下簡稱《確認表》),組織職工逐人在《確認表》上簽字確認,同時參保企業(yè)還需填寫打印《企業(yè)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二)資料提交方式
1.參保企業(yè)先將社保網上服務系統(tǒng)中完成的《確認表》、《申報表》網上提交,然后攜帶簽字蓋章齊全的《確認表》(1份)、《申報表》(2份)的紙質資料原件到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大廳稽核窗口進行申報審核。
2.在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申報繳費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將社保網上服務系統(tǒng)中完成的《確認表》在網上提交后,攜帶簽字加蓋章齊全的《確認表》原件及加蓋公章的本單位上年度12月份工資發(fā)放表復印件,到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大廳稽核窗口核定。
三、參保單位繳費流程
(一)參保企業(yè)繳費流程
年初,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按照參保企業(yè)上年度12月份職工繳費基數為其制定當年1-2月份的臨時繳費計劃。參保企業(yè)在1-2月份期間,繳費基數申報通過的,從通過之月按核定的應繳數額繳費;未申報或申報未通過的,暫按臨時繳費計劃繳費。自3月份起,參保企業(yè)須申報通過后方可繳費。
(二)在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申報繳費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攜帶相關資料到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稽核窗口核定,通過核定的,自1月份起按核定的數額繳費,未通過核定的,重新申報。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參保單位注意,2016年申報繳費基數的職工人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為確保申報職工人數及信息準確,12月份有職工增減變動的參保單位,需要從 2016年1月1日以后,上網辦理繳費基數申報業(yè)務;在職轉退休人員的繳費基數與其他職工的繳費基數同時申報調整,不單獨處理。
(二)企業(yè)社會保險征繳書面稽核自2016年開始逐步實行網上稽核,各參保企業(yè)要注意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tǒng),瀏覽相關內容,按要求及時提交審核資料。
(三)做好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涉及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參保單位要高度重視,申報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必須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將加大稽核力度,通過書面稽核(網上稽核)和實地稽核,對參保單位的參保人數、職工繳費基數及繳費情況等進行嚴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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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