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發(fā)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19號),人民銀行、住建部、銀監(jiān)會《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fā)【2015】98號)以及今年3月20日全國住房公積金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其他城市中心的做法和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具體實際,為支持職工住房消費,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根據(jù)我市房價穩(wěn)中有升的實際情況,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以家庭為單位由原來的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購買二星級運行標識及以上“綠色”建筑住房的,貸款額度可在核定額度基礎上上浮20%。家庭收入依據(jù)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認定,二者相差較大時可參考最近3個月銀行代發(fā)工資的進賬單、單位出具工資明細單等證明材料來認定。
二、合理放寬貸款條件
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2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30%,并執(zhí)行首套房貸款利率;在使用率不超過85%的前提下,對已還清之前的購房貸款,并且信譽良好,為改善自住房條件第三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執(zhí)行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10%。對住房套數(shù)的認定以職工在公積金中心的貸款次數(shù)為準。繳存職工家庭成員包括:借款申請人、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父母為子女或子女為父母購房,憑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證明(戶口簿、戶籍證明)材料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貸款申請時效:職工購買新建自住房的,從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由一年放寬為三年以內;購買二手房的,以契稅票或房屋產(chǎn)權證核發(fā)之日起由半年放寬為二年以內;建造、翻建自住房的,以《土地使用證明》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任一有效證明簽發(fā)之日起由一年放寬為兩年以內。
三、完善職工聯(lián)保貸款辦法
職工聯(lián)保貸款實行1-3人繳存職工保證,借款人、配偶與保證人繳存公積金余額之和占申請貸款額的比例由35%降到20%;取消保證人不許貸款的限制,允許保證人貸款,保留保證人保證期間不許提取個人賬戶公積金的規(guī)定。
四、積極推進異地貸款業(yè)務
在外地就業(yè)繳存住房公積金,戶籍地在我市并在轄區(qū)內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可持就業(y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支持戶籍地和就業(yè)地均在我市的繳存職工到轄區(qū)外購買自住房申請貸款(實施細則按省監(jiān)管部門通知執(zhí)行)。
五、探索試行組合貸款業(yè)務
擬與銀行合作開展組合貸款業(yè)務。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費用時,可以向受托銀行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由受托銀行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組合向繳存職工發(fā)放貸款。
六、放寬提取條件
繳存職工(含直系親屬)在就業(yè)地及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5年內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或貸款本息,并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先提取待連續(xù)繳存6個月后再貸款,也可以先貸款再辦理提取還貸業(yè)務。取消只能提取賬戶余額90%的限制,保留個人賬戶即可。
激活封存賬戶,辦理銷戶性提?。灰宰畹凸べY標準為基數(shù)的繳存職工可以隨時提取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繳存職工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以銷戶性提取本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患重大疾病的繳存職工,憑住院病歷和結算清單等相關證明材料,本人申請可以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賬戶的住房公積金。
七、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職工,允許職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支付其房租(詳見附件:南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實施細則〈試行〉)
附件:
南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實施細則(試行)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19號)要求,進一步發(fā)揮住房公積金民生保障作用,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如下:
一、租房提取條件
1、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2、職工每年可以提取二次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租房提取限額;
3、職工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應在已支付房租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內辦理;
4、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支付同一套租賃住房的房租。
二、租房提取額度
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超過租房提取限額。根據(jù)我市租住商品房平均租房標準和租金水平,暫定城區(qū)(含臥龍區(qū)、宛城區(qū)、高新區(qū)、官莊工區(qū)、鴨河工區(qū)、城鄉(xiāng)一體化示范區(qū))每月租房提取限額不超過1000元,其他縣每月不超過800元;每月最高提取上限將根據(jù)房屋租賃市場變化適時調整,另行公布。
三、租房提取要件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協(xié)議)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出具的租金繳納證明;
2、職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租住商品住房,提供以下材料:
1、繳存城市所在地房屋產(chǎn)權登記部門出具本人及配偶的無房證明,查詢時間以辦理租房提取業(yè)務當月有效;
2、職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租房提取時限
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后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核查時,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為方便職工辦理提取業(yè)務,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抓緊開展網(wǎng)上提取業(yè)務辦理。
五、防范騙取套取行為
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等騙提套取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的,南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職工5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南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tǒng);對協(xié)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