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guān)于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有關(guān)事宜的通知(津公積金委〔2015〕1號)
2017-08-01 08:00:04
無憂保


津公積金委〔2015〕1號
各區(qū)縣、委局(集團公司)、駐津單位:
為進一步減輕職工住房消費負擔,經(jī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xiàn)就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自2014年10月9日起(以受托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借款人貸款申請之日為準),通過保證擔保方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再支付擔保費。
本通知自2015年2月9日起施行,2020年2月8日廢止。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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