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受害方最擔心的往往是醫(yī)療費難以落實。昨日,小編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從8月1日起我市正式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墊付交通事故中傷者的醫(yī)療費用,以保障事故受傷人員先獲得必要的搶救治療。
今年2月,家住小河鄉(xiāng)火廠村的楊昌海在集鎮(zhèn)上買完年貨回家時被迎面駛來的一輛摩托車撞倒,楊昌海被撞成腦外傷,需要數萬元搶救費用。但受害者及肇事方都無力及時支付搶救費用,受害者一籌莫展,最后在好心村民的幫助下才湊齊了這筆“救命錢”。
設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后,類似楊昌海的情況將有望改變。按照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實施方案,從今日起,需要由基金管理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搶救費用的,可以由受害人本人、近親屬或醫(yī)療機構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案單位代為受理并審核后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墊付通知或者申請后,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
據了解,救助基金的來源主要有9種:按交強險保費的一定比例提取;政府交強險財政補助;對未按規(guī)定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救助基金孳息;依法向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機動車號牌拍賣所得資金;地方政府的財政補助資金;社會捐款以及其他資金。
為了做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籌集和管理,日前我市還成立由財政局、公安局、金融證券辦、衛(wèi)生局、農業(yè)局、審計局、地稅局、民政局、交通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領導小組。
昨日的會議上,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付旭明指出,各相關單位要在依法籌措、強化監(jiān)管上下功夫,切實遵守財政紀律,嚴格財經審計,做到財務公開,使用合法,讓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發(fā)揮應有的作用,讓交通事故受害者盡快得到救助。
標簽: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