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早報:無憂保隸屬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是業(yè)界權威的個體社保自助繳納平臺,為個體用戶提供專業(yè)的社保和公積金在線繳納服務,全面開啟中國個體社保自由繳時代。
長期以來,我國社會保障立法主要散見于一些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中,權威性不足,法規(guī)之間缺乏銜接。部分企業(yè)拒繳、少繳、漏繳、拖欠社保費的現象層出不窮,直接影響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造成他們斷保、不能或不能及時享受有關社保待遇。
《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
同時,《社會保險法》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xié)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可以看出,《社會保險法》施行后用人單位依法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律責任大大加重,行政力量介入的力度也將增強。相信在法律的威懾力下,用人單位將不再敢于觸及法律紅線,勞動者的權利將會獲得更好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