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屆在杭高校大學生教育培訓消費券申領使用工作的通知》(杭政辦函〔2009〕223號)精神,決定向我市有關單位征集申報2010屆在杭高校大學生教育培訓消費券使用證書項目及定點培訓機構。
杭州市[包括各區(qū)、縣(市)]具有合法資質的學校、培訓機構根據自愿原則,均可向杭州市勞動保障部門提出2010屆在杭高校大學生教育培訓消費券使用證書項目及定點培訓機構的申請。各學校、培訓機構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所申報證書(項目)應有利于促進大學生就業(yè),提高大學生就業(yè)技能,并受到大學生的認可和歡迎;學校、培訓機構依法成立,并具有開展所申報培訓項目必備的師資、場地、設施設備等基礎條件,所開展培訓須經證書核發(fā)部門同意;所申報項目原則上為我市已公布的三批使用教育培訓消費券取得證書目錄中所列項目;所申報培訓項目收費標準須經物價部門核準備案。
符合基本條件的學校、培訓機構提出申請時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學校、培訓機構資質證明材料(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登記證書、辦學許可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所申報證書(項目)的證書樣本原件及復印件(須同時提供經掃描的電子版本);
3、杭州市教育培訓消費券使用證書(項目)及定點培訓機構申報表和申報培訓項目(工種)的師資、場地、設備情況表;
4、2010屆在杭高校大學生教育培訓消費券使用定點培訓機構承諾書。
各學校、培訓機構請于7月20日前向杭州市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并將相關材料(紙質和電子文檔)報送至杭州市職業(yè)技能培訓指導中心(莫干山路102號)。相關表格可到“杭州市勞動保障信息網”(www.zjhz.hrss.gov.cn)下載。
我市開展2010屆在杭高校大學生教育培訓消費券使用證書項目及定點培訓機構申報工作
2016-11-08 08:00:13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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