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市公安局《高技能人才進杭落戶辦理辦法(試行)》(杭公治[2005]84號)文件規(guī)定,對具有本省、本市勞動保障部門核發(fā)的技師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和當年我市緊缺職業(yè)的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辦理進杭落戶手續(xù)的人員,市勞動保障局將對其進行資格確認。 辦理進杭落戶時,技師(45周歲以下)或高級工(35周歲以下)必須在杭工作五年以上,且工作期間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經勞動部門辦理鑒證;同時參加杭州市養(yǎng)老保險五年以上;本人在杭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低價廉租房、有租賃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對符合上述條件的高技能人員請攜帶本人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杭州市勞動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辦理進杭落戶確認手續(xù)。(工資處 張飛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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