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公積金常見問題
2017-04-01 08:00:01
無憂保


(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離休、退休的;(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七) 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 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九)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十) 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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