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申報程序-醫(yī)療保險常見問題
2017-04-08 08:00:02
無憂保


【所需材料】
1. 一般材料:
?、偈鹿收呱矸葑C明
②門診病歷復印件或住院病歷復印件
?、垡馔馐鹿首C明
?、苻D賬支付授權書
2.特殊材料:
(1)意外傷害:
?、籴t(yī)療費用票據原件、費用清單及處方
?、谠\斷證明書;
(2)意外傷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殘疾鑒定報告;
(3)意外死亡:
?、僮⒚魉劳鲈虻木用袼劳鲠t(yī)學證明書或法醫(yī)鑒定書
?、谑芤嫒松矸葑C明
?、凼芤嫒伺c事故者關系證明
【申報流程】
1. 參保人及相關人員在5日內通過撥打服務電話400 659 6196或到服務網點現場辦理等方式報案,報告意外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原因等;參保人意外死亡的,其合法受益人需在48小時內完成報案;
2. 參保人治療終結或意外死亡后,參保人或合法收益人持社保卡及相關材料到服務網點申報意外傷害給付;
3. 對符合規(guī)定的,服務網點予以申報,指導參保人或受益人填寫《理賠申請書》及《理賠資料交接單》,并簽字確認;
4. 街道、鄉(xiāng)鎮(zhèn)服務網點在受理次日將理賠申報材料轉報綜合服務網點,綜合服務網點匯總上報市服務中心進行復核和信息錄入,交受托保險公司審核支付。
【辦理時間】每個工作日
【受理時限】受托保險公司在5日內作出保險責任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日內作出核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受托保險公司審核完畢后10日內將支付信息送至指定代發(fā)銀行,由代發(fā)銀行將資金撥至參保人或合法收益人指導賬戶;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審核完畢后3日內向參保人或合法受益人發(fā)出《不予理賠通知書》。
【特別提示】
1.基本醫(y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籌資標準為人均25元(個人不繳費);
2.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fā)生的6000元(含)以下的醫(yī)療費用,由意外傷害險資金按照70%的比例給付;超過6000元的住院醫(yī)療費用,按照80%的比例給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5萬元;
3.參保人因意外傷害導致身體殘疾的給付標準為:經鑒定傷殘等級為四級的,給付20000元;傷殘等級為三級的,給付25000元;傷殘等級為二級的,給付30000元;傷殘等級為一級的,給付35000元;
4.參保人意外傷害死亡的,對其合法受益人一次性給付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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