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流程
2017-04-23 08:00:01
無憂保


在金華,要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么條件呢?具體流程又是怎樣的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金華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儲存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⒈ 離休、退休的
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⒊ 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滿五年的
⒋ 出國、出境定居的
⒌戶口遷出金華行政區(qū)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⒍非金華戶籍的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再在金華就業(yè)的。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
(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余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后,仍應繼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
⒈購買自住住房,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未超過三個月的
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領取規(guī)劃許可證或規(guī)劃部門批文未超過二年的
⒊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費用占總房價25%以上,取得危房鑒定報告或大修證明未超過一年的
⒋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⒌無私有房產而租用住房,其支付的房租已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25%(家庭人員計算包括本人、配偶及與申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且當年沒有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
⒍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余額尚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支付房租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余額尚不足的,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
(三)因各種原因欠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自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滿五年或正式退休后仍無法補繳所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可予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四) 職工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除用于償還貸款本息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金華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凡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持本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文件向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的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核心”)提出申請
(二)管理核心對職工的繳存情況及存儲余額是否正確、是否符合提取條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等進行審核,視情況需要進行實地勘察核實后,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準予的決定,答復申請人
(三)經(jīng)管理核心審核同意準予提取的,職工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管理核心辦理取款手續(xù)。職工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領取住房公積金的,代領人除攜帶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經(jīng)鑒證的委托書外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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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住房公積金查詢 http://www.jhgjj.gov.cn/default.aspx?aspxerrorpath=/GJJ/login.aspx
說明:打開頁面后輸入個人身份證號、查詢密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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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撥打金華市公積金查詢電話(0579-8230127)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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