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2017-04-25 08:00:02
無憂保


江蘇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受到了不少江蘇市民的關注,那么具體作出了哪些相關的規(guī)定呢?下面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江蘇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一、因工死亡待遇標準
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
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 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5年2月26日,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公布2014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8844元,故2015年度: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28844元×20=576880元。
上述費用,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1-4級工傷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1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2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3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4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2、傷殘津貼,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1級傷殘:本人工資×90%;
2級傷殘:本人工資×85%;
3級傷殘:本人工資×80%;
4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三、5至6級工傷待遇
5至6級工傷待遇根據(jù)工傷職工本人選擇不同,存在兩種不同的待遇。
選擇一:
職工選擇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5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6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2、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5級傷殘,20萬元;
6級傷殘16萬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
5級傷殘9.5萬元;
6級傷殘8.5萬元。
選擇二:
職工選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但是難以安排工作。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5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6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2、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5級傷殘:本人工資×70%;
6級傷殘:本人工資×60%。
用人單位同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為職工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四、7至10級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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