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途中發(fā)病身亡算不算工傷
2017-04-26 08:00:01
無憂保


【導(dǎo)讀】:出差屬于特殊工作,目的是為了完成單位交給的工作任務(wù),出差人員從跨出家門至回到家中,這期間的所有時間實際都是由單位來支配,因此,出差是全程都可以認定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一種特殊情況。所以,何慶在出差期間突發(fā)疾病死亡,應(yīng)當(dāng)認定為工傷。
何慶在某機械公司從事采購工作已有8年了,他平日里工作認真負責(zé),深得老板器重,從底層員工一步步被提升為采購經(jīng)理。2015年10月15日,在公司的安排下,何慶帶上部門職工李洹到西安出差一周,商談公司計劃引進的設(shè)備定價問題。
一到西安,兩人就投入了緊張的工作。為了降低采購成本,他們白天和合作公司商談,晚上加班做報價單,忙得焦頭爛額。那幾日,何慶時常覺得胸悶、乏力、心慌,為了不耽擱工作,他計劃忙完手上的事,回去后再去醫(yī)院就診。18日晚上,兩人開完會后已是精疲力盡,回到賓館匆匆洗了個澡,便到旁邊的小炒店吃飯,準(zhǔn)備飯后就回去睡覺。菜剛上齊,何慶就頭暈得厲害,胸口悶得難受,身上也冒出不少虛汗,便告訴李洹他覺得不舒服,要先回賓館休息。誰知剛剛站起來,他就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李洹趕緊撥打了急救電話。等把何慶送到醫(yī)院后,發(fā)現(xiàn)他的心肌已出現(xiàn)了大面積梗死。雖經(jīng)盡力搶救,何慶還是離開了人世。
安排好何慶的身后事之后,家人提出,何慶是在出差途中身亡,應(yīng)屬工傷,要求公司按工傷賠償;公司卻認為,何慶是在忙完工作后回賓館吃飯時身亡,不屬于工作時間內(nèi)死亡,故不同意為他申報工傷。無奈之下,何慶家人自行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社保部門調(diào)查得知,何慶在事故發(fā)生過程中無過錯,且不存在《工傷保險條例》不予認定為工傷的情形,遂作出了認定為工傷的決定。
機械公司不服,訴至法院,請求撤銷社保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因何慶出差商談業(yè)務(wù)的特殊性,出差期間他的工作崗位不固定,不僅僅只限于與合作單位商談,還有其他與工作相聯(lián)系的場所也應(yīng)屬于工作崗位。他去吃晚餐是滿足其基本生理需要,可以視為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的合理必要延伸,故吃飯的地方應(yīng)視為其工作崗位,社保部門作出工傷認定合情合理。于是,法院判決駁回了機械公司的訴訟請求。
機械公司仍不服,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近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要求公司按工傷賠償。
出差屬于特殊工作,目的是為了完成單位交給的工作任務(wù),出差人員從跨出家門至回到家中,這期間的所有時間實際都是由單位來支配,因此,出差是全程都可以認定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一種特殊情況。所以,何慶在出差期間突發(fā)疾病死亡,應(yīng)當(dāng)認定為工傷。
(文中人名為化名)
宋逞瑤 張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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