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工傷
上班期間干私活受傷算工傷嗎?
2017-04-26 08:00:01
無憂保


【導讀】:王某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到的傷害不假,但他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王某在完成了工作任務后可以休息,也可以報告車間主任再領工作任務,而他為了自己鍛煉身體去做啞鈴,屬于工作時間干私活,不是因工作原因,所以不屬于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某機械廠的車工王某,某天在上班期間干完了車間主任分派的加工任務后,眼瞅著腳下剩余的圓鋼突發(fā)奇想:“何不用它加工一對啞鈴,拿回家去鍛煉身體呢”。當他做好一個啞鈴從車床上往下拿的時候,一不小心砸在自己的腳上,造成三個腳趾粉碎性骨折,住院花了5000多元,在家休息了近3個月。
事故發(fā)生后,王某以自己是在上班時間、工作崗位上發(fā)生事故為由,要求上報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當?shù)?a href="http://www.kcuv.cn/shebaozhengce/121904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工傷認定申請后,經(jīng)過調查,作出了不予認定王某為工傷的決定。
解析《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1項規(guī)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王某雖然強調自己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的事故傷害,但他只強調前兩條,忽略了“因工作原因”這一條。
王某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到的傷害不假,但他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王某在完成了工作任務后可以休息,也可以報告車間主任再領工作任務,而他為了自己鍛煉身體去做啞鈴,屬于工作時間干私活,不是因工作原因,所以不屬于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綜上,當?shù)?a href="http://www.kcuv.cn/shebaozhengce/121904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不予認定王某為工傷的決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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