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產假
2016年教師產假新規(guī)定
2017-04-26 08:00:01
無憂保


【導讀】: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下面就是中國社保網小編為大家?guī)淼?016年教師產假新規(guī)定,僅供參考!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下面就是中國社保網小編為大家?guī)淼?016年教師產假新規(guī)定,僅供參考!
一般產假相關規(guī)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根據(jù)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
廣東省產假相關規(guī)定
1、基本產假90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30天;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jù)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
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5、自愿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應允許有一至兩周的適應時間,使其逐漸恢復原勞動定額。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y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生育津貼:以前是以所屬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新規(guī)定以用人單位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
具體公式為: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guī)定的假期天數(shù)。
廣東男人陪產假相關規(guī)定:
廣東?。耗蟹娇醋o假10天《廣東省企業(yè)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guī)定》(粵勞薪[1997]115號第六條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guī)定如下: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簡述: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yè)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tǒng)籌基金報銷相關醫(yī)療費和發(fā)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依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依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依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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