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陽公積金政策調整最新消息
2017-05-05 08:00:01
無憂保


5月4日從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商品房(新房)和存量房(二手房)貸款額度相同,即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50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7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90萬元。
據了解,購買商品房,借款人在房屋預告登記證明下發(fā)24個月內準予申請(無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后24個月內準予申請)。申請人購買存量房(二手房),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后的六個月內準予申請。
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貸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商品房成交價的80%,且不得超過貸款最高額度。貸款的最低期限為1年,最高期限為30年。
無論是購買商品房還是存量房,具體額度計算公式均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月繳公積金的工資基數×還貸系數×12個月×貸款年限。
相關政策
沈陽住房公積金2016年5月1日起調整繳存比例
1、沈陽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暫按兩年執(zhí)行。
2、以家庭為單位可使用住房公積金同時申請貸款購買兩套房
3、沈陽已將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條款納入勞動合同
前兩天,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目前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與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一起,正在制定《關于規(guī)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1、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guī)范調整,不得超過12%。
各地區(qū)應當嚴格執(zhí)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
2、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zhí)行。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程序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生產經營困難企業(yè)可以可以降低繳存比和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生產經營困難企業(yè)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實施。待企業(yè)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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