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東李某失蹤76天之后被發(fā)現(xiàn)駕車掉入河中溺亡,其生前投保的五家保險公司,其中四家拒絕理賠,其原因是未告知真實的財務狀況、未告知同業(yè)投保情況。這一事件的出現(xiàn)將保險公司的理賠推到風口浪尖上。
因為“兩個未告知”,保險公司拒賠
近日,山東人李某失蹤76天后,被發(fā)現(xiàn)駕車掉入河中溺亡,警方根據(jù)事故現(xiàn)場認定其是撞樹后墜河。調(diào)查顯示,34歲的李某從2013年12月26日到2014年2月13日,先后與5家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保險金額分別為30萬元、15萬元、10萬元、20萬元、20萬元,保額共95萬元,若因意外身故,賠付10倍保額,即保險受益人將拿到950萬元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
8月23日,保險受益人收到了4家保險公司的《拒絕給付通知書》,拒賠理由是:投保人及被保險人未向保險人如實告知真實的財務狀況;投保時投保人及被保險人未向保險人如實告知在同業(yè)保險公司的投保情況。
經(jīng)媒體報道后,李某家人表示,原先聯(lián)合拒賠的4家保險公司集體改口,表示不再聯(lián)合拒賠,并口頭承諾將進行賠付。
是騙保還是理賠難,雙方各執(zhí)一詞
筆者就此事咨詢多位市民,市民的本能反應是理賠難:“投保的時候查不到他在其他公司投保,怎么一到理賠的時候就全弄明白了?”部分市民則表示,消費者在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有“放水”的嫌疑,如無需體檢就能投保,更沒聽說過要告知財務狀況,但到理賠時,就會摳條款、扣帽子,未如實告知身體情況就是典型的拒賠理由。
針對李某的案例,筆者與保險業(yè)人士交流時,保險工作人員則表示“挺委屈”?!斑@個事情,我們同行的人一看,都覺得是騙保。如重復投保高額保險,投保時間短,最近的一份保單離出險不到半年時間,而且沒有如實告知?!毙浅且晃徊辉妇呙臉I(yè)內(nèi)人士表示,該公司也遇到過類似情況。
一般而言,壽險、健康險等保險合同中有“告知欄”,被保險人需告知身體情況,如過去5年是否住院,是否有不適,是否懷孕,是否有參加蹦極、跳傘等危險運動的愛好,是否被保險公司解除合同或投保被拒等。對高額保單,核保就更嚴格了,普遍需要做調(diào)查。“如果個人收入與保額不匹配,難以通過核保?!鄙鲜鰳I(yè)內(nèi)人士表示,李某這個案例,保險公司最終口頭同意賠付,多半是為了維護保險業(yè)的理賠形象而屈服于輿論壓力。
無憂保提示:一般健康險、壽險有告知欄,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同時也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投保者在投保時有提前告知的義務。投保時讀懂保險條款,注意多方面細節(jié),有助于理賠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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