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購買商業(yè)健康保險,既可在患病時減輕經(jīng)濟負擔、解除后顧之憂,又能為抵御疾病增添信心。但是很多人對商業(yè)健康保險不屑一顧,這是為什么呢?其實是因為這群人對商業(yè)健康保險存在誤解。
誤解一把保險當投資獲利工具
老張?zhí)貏e忌諱別人跟他談保險,有代理人上門他也總是不問就把對方掃地出門,還氣呼呼地罵一句:"都是騙人的。"
原來,老張早在2000年買過十份分紅性質(zhì)的保險,當時的代理人承諾老張年利率可達7%,老張算了一筆帳,覺得肯定比存銀行更劃算,比入股市風險又少,于是把家里的存款都投了進去。
沒想到,幾年來沒有一次的分紅達到過代理人的承諾,老張的兒子做生意又需要資金,老張本來打算退保,但算下來損失太大。所以現(xiàn)在的他逢人就抱怨:"保險都是騙人的!"
其實保險就是一種保障工具,可以說當大家對它抱有投資獲利期望的時候,也就是大家最容易失望的時候。
我們接觸到不少保戶,由于歷史上的一些事件,使得他們對投資連結險存在很大的偏見。其實在信息透明的前提下,一個保險產(chǎn)品的好壞關鍵在于客戶如何利用?,F(xiàn)在大多數(shù)公司的醫(yī)療險種都是以傳統(tǒng)壽險或者投資類險種作為主險的,只要利用好主險,把附加的險種選擇好,什么樣的保險產(chǎn)品都可以發(fā)揮到它保障方面的最大功能。
誤解二買一份保險就能保萬事
在一些市民對保險公司抱怨重重時,保險公司的專業(yè)人士也顯得有些無奈,因為他們時常會接到一些很奇怪的理賠要求---只投了住院保險的客戶在發(fā)燒感冒的時候也要求保險公司支付理賠金;投保旅行意外保險的客戶因心臟病(本人有心臟病史)猝死,家屬一聽拒賠就接連三天到保險公司吵鬧;家產(chǎn)險的客戶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手腳骨折的費用……
雖然不少家庭已經(jīng)擁有了一份保險,但不少消費者認為自己買過保險了就萬事無憂,隨便生活中出現(xiàn)什么意外都想到理賠,甚至是一些與自己投保范圍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
在從保險公司的了解中,我們發(fā)現(xiàn)由于沒有搞清手中所持保單的保險責任而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最后遭拒絕的情況還是比較多見的。這里就要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在買保險前務必看清自己的保單條款,以免出現(xiàn)理想與現(xiàn)實差距過大的情況,造成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誤解三讓保單在抽屜里睡大覺
小魯去年12月罹患了肝臟方面的疾病,在住院靜養(yǎng)的時候,小魯突然想起自己兩年前在當保險代理人的朋友處投保過一份人壽保險。家人興沖沖地拿著單據(jù)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卻被告知小魯沒有及時繳納按年支付的保費,導致保單失效了。在復效期內(nèi),合同的效力雖然沒有終止,但也不成立,如果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是不予賠償?shù)摹?br> 梁小姐的情況與小魯相仿,也是在上班第一年買下保險后就忘記了這張保單。第二年也沒有及時繳納保費,在保單效力中止了約一年半后,梁小姐在一次大掃除中理出了保單。為了不讓第一次的費用白交,梁小姐去保險公司辦理復效。沒想到保險公司要重新審核,還要重新體檢,手續(xù)比較繁瑣。
但是梁小姐算是幸運的,最終保險公司還是同意了她復效的要求。但其實保險公司并不是無條件接受客戶復效要求的,還要根據(jù)投保人申請時的健康狀況再定奪,這一點投保人要有心理準備。
時下,很多人買了保險后,就將保單束之高閣,時間一久,甚至出了事故想理賠都找不到保單。根據(jù)規(guī)定,消費者購買的各類長期壽險,如果逾期60天沒有繳費,保單將自動失效;過后2年還沒有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保單將徹底"死亡"。因此要定期為保險"體檢",千萬別讓他們在抽屜里"睡大覺"。
誤解四對代理人未必要說真話
李女士打算為自己的丈夫購買一份保險,主險為分紅性質(zhì)的,附加險里則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險。由于來收費的代理人是李女士的朋友介紹來的,李女士多留了一個心眼:為了避免閑話,她沒有告訴代理人丈夫有過乙肝病史。當時李女士想反正是代理人,沒有必要把家里的隱私都全部告知的。
2004年,李女士的丈夫被查出罹患肝癌,李女士悲傷之余,慶幸在高額的醫(yī)療費面前丈夫還享有一份保險。沒想到李女士拿著保單去申請醫(yī)療金時被保險公司拒賠了,原來保險公司到醫(yī)院查了其丈夫的病史,發(fā)現(xiàn)有乙肝病史。核賠部門認為李女士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明確表示拒賠。李女士倍感委屈:自己沒有蓄意隱瞞,實在是缺乏保險常識呀。
保險有一個古老的原則---最大誠信原則。這條原則具體到人身保險,就要求投保人應履行如實告知和申報的義務。也就是在保險的談判簽約過程中,投保人對于保險人提出的有關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情況等問題,應當如實答復。
《保險法》第17條第二款規(guī)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投保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誤解五保險金額買得越高越好
6月21日《保險周刊》的信箱收到一封關于保額問詢的Email,小陸訴說自己的家庭正在考慮買保險,小陸的父親有"保命哲學",認為生命無價,保險金額應該買得越高越好。特別是他們咨詢的代理人說壽險可以重復購買多份,那么到底該買多少呢?
其實選擇保障金額時,主要應該根據(jù)對保障需求的大小以及自身對保費的負擔能力大小兩個因素來決定。人壽保險所需要的保險金額較高,一般要在長期內(nèi)以分期繳付保險費的方式才能取得。因此建議市民在購買保險時要充分考慮到家庭資金的合理分配。
雖然小陸的代理人說得沒錯,由于人壽保險的可保利益無法用貨幣估量,因此人壽保險不存在超額投保和重復保險的問題。但一般來說,人們在確定保額時考慮的是對疾病醫(yī)療費、子女教育金、退休養(yǎng)老金、喪葬費、遺屬生活費等方面的需求,切忌盲目聽從代理人的建議。
專業(yè)人士認為,一般家庭所需的保險金額,大約是5年的生活費加上負債金額,如房屋貸款等,減去現(xiàn)有資產(chǎn)。也就是說,當家庭的收入來源突然中斷時,保險金額可以使這一家人在往后5年仍然擁有同樣的生活水平。
無憂保提示:事實上投保商業(yè)健康險確實有很多好處,但是由于很多人對商業(yè)健康險存在誤解,所以使商業(yè)健康險失去了自身的作用。為了獲得健康險的全面保障,消費者應消除對健康險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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