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qū)旅游保險實行‘打包’統(tǒng)保,這在武漢旅游發(fā)展史上屬首創(chuàng),在全國旅游行業(yè)也罕見。”市旅游局有關負責人說。
據(jù)介紹,責任險賠償金大幅提高,歸功于武漢地區(qū)旅游保險實行統(tǒng)保。此前,全市旅行社通過集體招標采購,將2008年度武漢地區(qū)222家旅行社旅游責任險、旅游意外險和特殊旅游項目附加險,交由中國太平洋財險公司、中華聯(lián)合財險公司統(tǒng)一承保。
兩家保險公司承諾,當被保險人在旅游過程中發(fā)生死亡事故,保險公司將按照總保險金額全額賠付,并在7個工作日內賠付完畢。
此次旅游保險招標統(tǒng)保,在旅游保險范圍、項目方面也取得突破:被保險人不再有身份、年齡的界定,凡身體健康,能正常旅行的旅游者和隨團、接團提供服務的旅行社雇員,均可作為旅游意外保險的保險人;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由自然災害、食物中毒、交通工具意外所致傷害以及在漂流、登山、騎馬、攀巖(人工懸崖)、潛水(6米以內)、滑雪等過程中意外受傷,保險公司除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外,還會支付異地轉診交通補貼保險金、異地直系親戚探望補貼保險金。
武漢地區(qū)旅行社國內、出境責任險賠償金,每人最高分別調整為20萬元、35萬元。昨日召開的全市旅游保險統(tǒng)保大會,公布這一賠付標準。以前,旅行社國內、出境責任險賠償每人最高分別為8萬元、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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