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和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及其它書面協(xié)議構成。
第二條 保險責任
一、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遭遇的以下3類風險承擔保險責任:
A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yè)運營的汽車,自進入汽車車廂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汽車車廂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
B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yè)運營的火車、輪船,自進入火車車廂或踏上輪船甲板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火車車廂或離開輪船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
C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yè)運營的民航班機,自踏入民航班機的艙門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機的艙門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
二、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遇以上3類風險的,保險人按下列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
(一)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次意外傷害 為直接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二) 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致殘疾的,本公司按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及該項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第180日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時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2項及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1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本公司給付其中比例較高1項的殘疾保險金。
三、本公司對每一被保險人遭遇任一類風險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 險金的責任,以該被保險人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該被保險人的該類保險責任終止。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違反乘運人關于安全乘坐的規(guī)定;
四、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五、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六、被保險人流產(chǎn)、分娩;
七、被保險人精神錯亂或精神失常;
八、被保險人因檢查、麻醉、手術治療、藥物治療而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九、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十、被保險人受細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蟲感染,或被保險人中暑;
十一、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或 者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十二、被保險人因疾病身故;
十三、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自然災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四、 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亂 或者武裝叛亂;
十五、 核爆炸、核輻射或 者核污染;
如發(fā)生以上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并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合同保險期間為1年,本公司同意承保后,保險期間自保險人收到保險費的次日零時開始,至約定的終止日24時止。保險人簽發(fā)保險單作為保險憑據(jù)。
第六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合同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3類風險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80000元,其中:
A類風險:人民幣10000
B類風險:人民幣20000
C類風險:人民幣50000
二、每一被保險人無論持有幾份本保險,保險人對其承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以保險人規(guī)定為限,對超過限額的部分保險人不予負責。保險金額一經(jīng)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三、 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一次繳納全部保險費。
第六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保險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有權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蛱岣弑kU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八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1人或者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時,應確定受益順序或受益份額;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由保險人依法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二、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予以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三、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四、 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或受益人放棄受益權的:
(一)若保險合同中未列明其他受益人,按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形處理;
(二)若保險合同中列明有其他受益人,按下列方式給付保險金:
1、受益方式為順位的,保險人向其他受益人中受益順序在前的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2、受益方式為均分或比例的,保險人按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受益份額向其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已身故受益或放棄受益權受益人名下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由保險人依法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五、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在同一意外傷害事故中身故,無法確定兩者身故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
第八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由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 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 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者身份證明;
3、 公安等部門及承運人出具的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4、如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須提供公安部門、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及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5、如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6、如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殘疾,須提供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醫(y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7、投保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如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領保險金,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資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的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五、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六、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有關通知。
第十一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jīng)投保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時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予以批注或附貼批單,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xié)議。
第十三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險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 保險單及其他保險憑證;
2、 保險費收據(jù);
3、 解除合同申請書;
4、 投保人身份證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并于接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三、 已發(fā)生過保險金給付的,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約定時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保單簽發(fā)地或就近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保單簽發(fā)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釋 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是指遭受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管制藥物】:是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guī)被列為特殊管理的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
【艾 滋 病】;是指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的簡稱。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簡稱,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wèi)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清學檢驗中HIV抗體呈陽性,則可認定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未滿期保險費】:計算公式 = 保險費×80%×n/12(n為未經(jīng)過月數(shù)),不足月部分不計。
【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本 公 司】:是指永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標簽: 保險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