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最新版哪里可以查看呢?無憂保保險網(wǎng)提醒,目前我國依舊實施1986年發(fā)布,1978年實施的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UDC 658.382 GB6441—86)。該標準可適用于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tǒng)計工作及工傷保險的補償計算。以下是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最新版全文。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最新版
本標準是勞動安全管理的基礎標準,適用于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tǒng)計工作。
1名詞、術語
1.1傷亡事故:指企業(yè)職工在生產(chǎn)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9以下簡稱
傷害)、急性中毒(以下簡稱中毒)。
1.2損失工作日:指被傷害者失能的工作時間。
1.3暫時性失能傷害:指傷害及中毒者暫時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傷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傷害:指傷害及中毒者肢體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
的喪失的傷害。
1.5永久性全失能傷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傷者造成完全殘廢的傷
害。
2事故類別
01物體打擊
02車輛傷害
03機械傷害
04起重傷害
05觸電
06淹溺
07灼燙
08火災
09高處墜落
010坍塌
011冒頂片幫
012透水
013放炮
014**爆炸
015瓦斯爆炸
016鍋爐爆炸
017容器爆炸
018其它爆炸
019中毒和窒息
020其它傷害
3傷害分析
3.1受傷部位
指身體受傷的部位(細分類詳見附錄A.1)。
3.2受傷性質
指人體受傷的類型。
確定原則:
a.應以受傷當時的身體情況為主,結合愈后可能產(chǎn)生的后遺障礙全面分析確
定;
b.多處受傷,按最嚴重的傷害分類,當無法確定時,應鑒定為“多傷害”(
細分類詳見附錄A.2)。
3.3起因物
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體、物質,稱為起因物(細分類詳見附錄A.3)。
3.4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傷害及中毒的物體或物質(細分類詳見附錄A.4)。
3.5傷害方式
指致害物與人體發(fā)生接觸的方式(細分類詳見附錄A.5)。
3.6不安全狀態(tài)
指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質條件(細分類詳見附錄A.6)。
3.7不安全行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為錯誤(細分類詳見附錄A.7)。
4傷害程度分類
4.1輕傷
指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
4.2重傷
指相當于表定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
4.3死亡
5事故嚴重程度分類
5.1輕傷事故
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5.2重傷事故
指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5.3死亡事故
a.重大傷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傷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6傷亡事故的計算方法
適用于企業(yè)以及各省、市、縣上報企業(yè)工傷事故時使用的計算方法有:
6.1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時期,平均每千名職工中,因傷亡事故造成死亡的
人數(shù)。
計算公式:
死亡人數(shù)
千人死亡率=──────×103(3)
平均職工人數(shù)
6.2千人重傷率:
表示某時期內,平均每千名職工因工傷事故造成的重傷人數(shù)。
計算公式:
重傷人數(shù)
千人重傷率=──────×103(2)
平均職工人數(shù)
適用于行業(yè)、企業(yè)內部事故統(tǒng)計分析使用的計算方法有:
6.3傷害頻率:
表示某時期內,每百萬工時的事故造成傷害的人數(shù)。傷害人數(shù)指輕傷、重傷、
死亡人數(shù)之和。
計算公式:
傷害人數(shù)
百萬工時傷害率:A=─────×106(3)
實際總工時
6.4傷害嚴重率:
表示某時期內,每百萬工時,事故造成的損失工作日數(shù)。
計算公式:
總損失工作日
傷害嚴重率:B=──────×106(4)
實際總工時
6.5傷害平均嚴重率:
表示每人次受傷害的平均損失工作日
計算公式:
B總損失工作日
N=─=──────(5)
A傷害人數(shù)
適用于以噸、立方米產(chǎn)量為計算單位的行業(yè)、企業(yè)使用的計算方法有:
6.6按產(chǎn)品產(chǎn)量計算的死亡率:
計算公式:
死亡人數(shù)
百萬噸死亡率=───────×106(6)
實際產(chǎn)量(噸)
死亡人數(shù)
萬米木材死亡率=─────────×104(7)
木材產(chǎn)量(立方米)
附錄A
(補充件)
A.1受傷部位A.2受傷性質
分類號分類號
1.01顱腦2.01電傷
1.01.1腦2.02挫傷、軋傷、壓傷
1.01.2顱骨2.03倒塌壓埋傷
1.01.3頭皮2.04輻射損傷
1.02面頜部2.05割傷、擦傷、刺傷
1.03眼部2.06骨折
1.04鼻2.07化學性灼傷
1.05耳2.08撕膠傷
1.06口2.09扭傷
1.07頸部2.10斷傷
1.08胸部2.11凍傷
1.09腹部2.12燒傷
1.10腰部2.13燙傷
1.11脊柱2.14中暑
1.12上肢2.15沖擊
1.12.1肩胛部2.16生物致傷
1.12.2上臂2.17多傷害
1.12.3肘部2.18中毒
1.12.4前臂A.2起因物
1.13腕及手分類號
1.13.1腕3.01鍋爐
1.13.2掌3.02壓力容器
1.13.3指3.03電氣設備
1.14下肢3.04起重機械
1.14.1髖部3.05泵、發(fā)動機
1.14.2股骨3.06企業(yè)車輛
1.14.3膝部3.07船舶
1.14.4小腿3.08動力傳送機構
1.15踝及腳3.09放射性物質及設備
1.15.1踝部3.10非動力手工具
1.15.2跟部3.11電動手工具
1.15.3部(距骨、舟骨、骨)3.12其它機械
1.15.4趾3.13建筑物及構筑物
A.4致害物3.14化學品
分類號3.15煤
4.01煤、石油產(chǎn)品3.16石油制品
4.01.1煤3.17水
4.01.2焦炭3.18可燃性氣體
4.01.3瀝青3.19金屬礦物
4.01.4其它3.20非金屬礦物
4.02木材3.21粉塵
4.02.1樹3.22梯
4.02.2原木3.23木材
4.02.3鋸材3.24工作面(人站立面)
4.02.4其它3.25環(huán)境
4.03水3.26動物
4.04放射性物質3.27其它
4.05電氣設備A.5傷害方式
4.05.1母線分類號
4.05.2配電箱5.01碰撞
4.05.3電氣保護裝置5.01.1人撞固定物體
4.05.4電阻箱5.01.2運動物體撞人
4.05.5蓄電池5.01.3互撞
4.05.6照明設備5.02撞擊
4.05.7其它5.02.1落下物
4.06梯5.02.2飛來物
4.07空氣5.03墜落
4.08工作面(人站立面)5.03.1由高處墜落平地
4.09礦石5.03.2由平地墜入井、坑洞
4.10粘土、砂、石5.04跌倒
4.11鍋爐、壓力容器5.05坍塌
4.11.1鍋爐5.06淹溺
4.11.2壓力容器5.07灼燙
4.11.3壓力管道5.08火災
4.11.4安全閥5.09輻射
4.11.5其它5.10爆炸
4.12大氣壓力5.11中毒
4.12.1高壓(指潛水作來)5.11.1吸入有毒氣體
4.12.2低壓(指空氣稀薄的高原地區(qū))5.11.2皮膚吸收有毒物質
4.13化學品5.11.3經(jīng)口
4.13.1酸5.12觸電
4.13.2堿5.13接觸
4.13.3氫5.13.1高低溫環(huán)境
4.13.4氨5.13.2高低溫物體
4.13.5液氧5.14掩埋
4.13.6氯氣5.15傾覆
4.13.7酒精A.6不安全狀態(tài)
4.13.8乙炔分類號
4.13.9**6.0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4.13.10**6.01.1無防護
4.13.11芳香烴化合物6.01.1.1無防護罩
4.13.12砷化物6.01.1.2無安全保險裝置
4.13.13硫化物6.01.1.3無報警裝置
4.13.14二氧化碳6.01.1.4無安全標志
4.13.15一氧化碳6.01.1.5無護欄、或護欄損壞
4.13.16含氰物6.01.1.6(電氣)未接地
4.13.17鹵化物6.01.1.7絕緣不良
4.13.18金屬化合物6.01.1.8局扇無消音系統(tǒng)、噪聲大
4.13.19其它6.01.1.9危房內作業(yè)
4.14機械6.01.1.10未安裝防止"跑車"的擋車器或檔車欄
4.14.1攪拌機6.01.1.11其它
4.14.2送料裝置6.01.2防護不當
4.14.3農(nóng)業(yè)機械6.01.2.1防護罩未在適當位置
4.14.4林業(yè)機械6.01.2.2防護裝置調整不當
4.14.5鐵路工程機械6.01.2.3坑道掘進、隧道開鑿支撐不當
4.14.6鑄造機械6.01.2.4防爆裝置不當
4.14.7鍛造機械6.01.2.5采仗、集材作業(yè)安全距離不夠
4.14.8焊接機械6.01.2.6放炮作業(yè)隱蔽所有缺陷
4.14.9粉碎機械6.01.2.7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
4.14.10金屬切削機床6.01.2.8其它
4.14.11公路建筑機械6.0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4.14.12礦山機械6.02.1設計不當,結構不合安全要求
4.14.13沖壓機6.02.1.1通道門遮檔視線
4.14.14印刷機械6.02.1.2制動裝置有缺欠
4.14.15壓輥機6.02.1.3安全間距不夠
4.14.16篩選、分離機6.02.1.4攔車網(wǎng)有缺欠
4.14.17紡織機械6.02.1.5工件有鋒利毛刺、毛邊
4.14.18木工刨床6.02.1.6設施上有鋒利倒梭
4.14.19木工鋸機6.02.1.7其它
4.14.20其它木工機械6.02.2強度不夠
4.14.21皮帶傳送機6.02.2.1機械強度不夠
4.14.22其它6.02.2.2絕緣強度不夠
4.15金屬件6.02.2.3起吊重物的繩索不合安全要求
4.15.1鋼絲繩6.02.2.4其它
4.15.2鑄件6.02.3設備在非正常狀態(tài)下運行
4.15.3鐵屑6.02.3.1設備帶“病”運轉
4.15.4齒輪6.02.3.2超負荷運轉
4.15.5飛輪6.02.3.3其它
4.15.6螺栓6.02.4維修、調整不良
4.15.7銷6.02.4.1設備失修
4.15.8絲杠、光杠6.02.4.2地面不平
4.15.9絞輪6.02.4.3保養(yǎng)不當、設備失靈
4.15.10軸6.02.4.4其它
4.15.11其它6.0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防護服、手套、
4.16起重機械護目鏡及面罩、呼吸器官護具、聽力護
4.16.1塔式起重機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
4.16.2龍門式起重機有缺陷
4.16.3梁式起重機6.03.1無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4.16.4門座式起重機6.03.2所用的防護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16.5浮游式起重機6.04生產(chǎn)(施工)場地環(huán)境不良
4.16.6甲板工起重機6.04.1照明光線不良
4.16.7橋式起重機6.04.1.1照度不足
4.16.8纜索式起重機6.04.1.2作業(yè)場地煙霧塵彌漫視物不清
4.16.9履帶式起重機6.04.1.3光線過強
4.16.10叉車6.04.2通風不良
4.16.11電動葫蘆6.04.2.1無通風
4.16.12絞車6.04.2.2通風系統(tǒng)效率低
4.16.13卷揚機6.04.2.3風流短路
4.16.14桅桿式起重機6.04.2.4停電停風時放炮作業(yè)
4.16.15壁上起重機6.04.2.5瓦斯排放未達到安全濃度放炮作業(yè)
4.16.16鐵路起重機6.04.2.6瓦斯超限
4.16.17千斤頂6.04.2.7其它
4.16.18其它6.04.3作業(yè)場所狹窄
4.17噪聲6.04.4作業(yè)場地雜亂
4.18蒸氣6.04.4.1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4.19手工具(非動力)6.04.4.2采伐時,未開“安全道”
4.20電動手工具6.04.4.3迎門樹、坐殿樹、搭掛樹未作處理
4.21動物6.04.4.4其它
4.22企業(yè)車輛6.04.5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
4.23船舶6.04.6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
A.7不安全行為6.04.7地面滑
分類號6.04.7.1地面有油或其它液體
7.0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6.04.7.2冰雪覆蓋
警告6.04.7.3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7.01.1未經(jīng)許可開動、關停、移6.04.8貯存方法不安全
動機器6.04.9環(huán)境溫度、濕度不當
7.01.2開動、關停機器時未給信號
7.01.3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等
7.01.4忘記關閉設備
7.01.5忽視警告標志、警告信號
7.01.6操作錯誤(指按鈕、閥門、搬手、把柄等的操作)
7.01.7奔跑作業(yè)
7.01.8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7.01.9機械超速運轉
7.01.10違章駕駛機動車
7.01.11灑后作業(yè)
7.01.12客貨混載
7.01.13沖壓機作業(yè)時,手伸進沖壓模
7.01.14工件緊固不牢
7.01.15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7.01.16其它
7.0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7.02.1拆除了安全裝置
7.02.2安全裝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7.02.3調整的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7.02.4其它
7.03使用不安全設備
7.03.1臨時使用不牢固的設施
7.03.2使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7.03.3其它
7.04手代替工具操作
7.04.1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7.04.2用手清除切屑
7.04.3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工件進行機加工
7.05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chǎn)用品等)顧放不當
7.0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06.1冒險進入涵沿
7.06.2接近漏料處(無安全設施)
7.06.3采伐、集材、運材、裝車時,未離危險區(qū)
7.06.4未經(jīng)安全監(jiān)察人員允許進入油罐或井中
7.06.5未“敲幫問頂”開始作業(yè)
7.06.6冒進信號
7.06.7調車場超速上下車
7.06.8易燃易爆場合明火
7.06.9私自搭乘礦車
7.06.10在絞車道行走
7.06.11未及時望
7.0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增臺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7.08在起吊物下作業(yè)、停留
7.0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掃、清掃等工作
7.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7.11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yè)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7.11.1未戴護目鏡或面罩
7.11.2未戴防護手套
7.11.3未穿安全鞋
7.11.4未戴安全帽
7.11.5未佩戴呼吸護具
7.11.6未佩戴安全帶
7.11.7未戴工作帽
7.11.8其它
7.12不安全裝束
7.12.1在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旁作業(yè)穿過肥大服裝
7.12.2操縱帶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
7.12.3其它
7.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附錄B
損失工作日計算表(補充件)
1.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傷害定6000日。
2.永久性部分失能傷害按表1、表2、表3計算。
3.表中未規(guī)定數(shù)值的暫時失能傷害按歇工天數(shù)計算。
4.對于永久性失能傷害不管其歇工天數(shù)多少,損失工作日均按表定數(shù)值計算
。
5.各傷害部位累計數(shù)值超過6000日者,仍按6000日計算。
表1截肢或完全失去機能部位損失工作日換算表(略)
表2骨折損失工作換算表(略)
表3功能損傷損失工作日換算表(略)
續(xù)表(略)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編制說明
GB6441-86
本標準由勞動人事部提出,并于81年12月委托我所制定。三年來,在勞動人事部領導同志直接指導下,自初稿擬定后進行了二次全國性征求意見活動。制定中,我們得到了從事于勞動保護工作的同志熱情支持,尤其四川省勞動人事廳、青島市勞動局、武漢安全技術研究所等單位給予我們很大幫助。勞動人事部勞保所隋鵬程教授、黑龍江省勞動保護學會盧莊教授,在我們工作處于困難的時候,給了我們熱情的鼓勵,并在某些章節(jié)進行了關鍵性的修改。在此一并表示感謝。
我國勞動保護工作始于建國初期,傷亡事故統(tǒng)計制度已建立三十余年,若從現(xiàn)行勞動保護管理工作中整理出一個科學的管理方法,使傷亡事故統(tǒng)計工作達到科學化、標準化,并適合于我國勞動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在調研中,很少遇到有關事故分類的國內資料更使我們感到壓力很大。為了深刻了解“分類”的規(guī)律和重要性,我們從剖析本省事故資料做起,查閱了全省歷年傷亡事故案例。為了掌握南方省份傷亡事故的特點,我們選定了四川省,查了近連續(xù)三年的傷亡事故檔案。從調研中,我們更加明確了制定標準的現(xiàn)實意義。在查閱案卷中,從一樁樁慘痛事故的重復出現(xiàn),我們體驗到了現(xiàn)行統(tǒng)計方法的弊病。結合我國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律,又參照了美、英、日、蘇等國的資料,編制了《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F(xiàn)就主要問題說明如下:
1現(xiàn)行統(tǒng)計制度存在的問題
以《規(guī)程》為依據(jù)的現(xiàn)行統(tǒng)計制度主要問題有:
1.1調查方法不夠完善、不夠科學。對事故原因分析缺少科學的方法,一般主要用三條尺子去衡量千變萬化的傷亡事故。即:1)領導是否重視;2)規(guī)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3)工人是否違犯操作規(guī)程。
這三方面的內容固然重要,但是這種只通過行政管理手段,很少同專業(yè)技術相結合的方式,在復雜的事故面前越來越暴露出缺點。
1.2企業(yè)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多數(shù)人忙于事故常規(guī)處理,只有少數(shù)人負責資料統(tǒng)計,對于年積月累成堆的事故報告,他們除了能從中摘錄些備用數(shù)字外,分析工作很難進行。因為現(xiàn)行制度對報告材料的管理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
1.3現(xiàn)行統(tǒng)計方法,曾在安全工作中起到一定作用,但在長期使用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諸如基本概念不統(tǒng)一,事故分析方法陳舊,資料積累沒有標準,報告形式紛雜,隨之帶來了統(tǒng)計工作不及時,不準確,不可比,不完善等問題。經(jīng)逐級上報,最后只剩下死亡數(shù)字還較為可靠,很多對分析有價值的數(shù)據(jù)都被遺漏。
因此改變事故統(tǒng)計分析工作的落后狀況,用科學技術指導勞動保護工作,建立一個完整的事故分析標準,保障《規(guī)程》的貫徹執(zhí)行是新形勢的要求。
2損失工作日概念的應用與意義
損失工作日的計算過去有過應用,但是沒有明確這個概念的意義和作用,計算的著眼點也只是放在缺勤天數(shù)上,記錄病休的實際天數(shù)或歇工天數(shù)(實際上,對長期病休的傷亡職工并不在統(tǒng)計之列)。
無論是實際天數(shù)、歇工天數(shù),還是損失工作日的統(tǒng)計,其目的都是試圖估價事故在勞動力方面造成的損失。我們認為勞動力的損失主要表現(xiàn)為兩個方面,一是治療、休養(yǎng)期間損失工作日數(shù);二是雖然治愈因身體致殘勞動能力喪失,再不能完成原有工作量,勞動力的損失表現(xiàn)在愈后到退休的漫長時期。由此可見,實際休息日或歇工日數(shù)僅統(tǒng)計了前一部分,對于重要的勞動能力喪失部分,卻忽略了。
本標準提供了與喪失勞動能力相一致的“損失工作日”的概念,使傷害程度數(shù)值化,永久失能傷害的損失工作日數(shù)值的建立是以傷害程度為基礎的,所以損失工作日數(shù)值也可作為傷害程度劃分的依據(jù)。傷害程度用損失工作日數(shù)表示,就給安全工作評價帶來了方便。事實上,安全工作的成效,是緊緊與企業(yè)經(jīng)濟效益連在一起的,嚴重事故會給企業(yè)帶來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
“損失工作日”概念的確立,將全面評價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計算帶來可能與方便。即為“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經(jīng)濟損失統(tǒng)計標準”的制定創(chuàng)造前提條件。
“損失工作日”概念的應用,關鍵的部分是如何把重傷之間的差別區(qū)分開來,目前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尚未成熟,但是可以根據(jù)各省勞動部門關于重傷的規(guī)定和民政部門“殘廢等級的檢評”以及公安部門法醫(yī)對損傷程度分類,以及國外有關殘廢賠款值,也以大致定出較粗的界限。只要傷害程度分得明確,損失工作日的統(tǒng)計就簡單多了,表外的暫時性失能傷害仍按歇工天數(shù)計算,永久性傷害則按規(guī)定的損失工作日數(shù)計算,這樣能有效地避免主觀因素影響。
“損失工作日”數(shù)值的確定應與國家的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相吻合。例如死亡損失工作日數(shù)的確定公式是:
N=P(L退-L亡)
N:損失工作日數(shù)
P:年工作日數(shù)(取300)
L退:平均退休年齡(取55)
L亡:死亡于傷亡事故人平均年齡
N值日本取7500日,美國6000日,我國資料不完整,只能臨時統(tǒng)計,因時間所限,僅暫按三單位的情況,定為6000日。
身體各部位傷害“損失工作日”的數(shù)值,也可按此方法統(tǒng)計,也可按6000日百分比折算。由于勞動部門過去沒有傷害程度的積累材料,目前只能按各種傷害的臨床經(jīng)驗數(shù)據(jù)確定。某種傷害的損失工作日數(shù)一經(jīng)確定,就為標準值,與傷害者的實際休息日無關。
根據(jù)煤炭部、四川省、黑龍江省統(tǒng)計(略)
3有關輕傷、重傷劃分的說明
輕傷、重傷的劃分,必須符合處理傷亡事故的需要,因而存在著某些特殊性,給劃分帶來了具體困難。
3.1為了保證事故報告不跨月,保證傷亡數(shù)字的真實性,多數(shù)傷害要求在事故現(xiàn)場、搶救過程,醫(yī)療初診給予確定,少數(shù)傷害可根據(jù)病情可能導致的結果來確定。因此,允許醫(yī)療終了鑒定與實際報告有差別。
3.2輕傷、重傷的界限是什么?因人們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差異很大,很難找出一個令人信服的客觀界限作為分類標準。該問題即帶有濃厚的政治色彩,又是一個復雜的醫(yī)學問題。因此,輕、重傷的劃分要依據(jù)國家制定的有關政策,需要醫(yī)學界經(jīng)驗豐富的同志的密切配合。
由于人們對事故致因研究的重視,越來越認識到輕傷的事故分析中的重要性。因為事故發(fā)生包含著偶然性,事故發(fā)生可能造成輕傷也可能造成重傷或死亡。從預防傷亡事故的意義來說,輕傷事故在傷亡事故中所占比例很大,應予以足夠的重視。
輕傷的標準如何選擇也是重要的課題。輕傷范圍定的寬一些,會加大樣本容量,提高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分析作用,但輕傷界限又不能過寬。何種界限為好,尚待進一步研究。本標準按我國慣例定損失工作日一天以上為輕傷。
重傷的起點,我們按1960年5月23日勞動部試行的《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60)中勞動久字第56號文件規(guī)定的重傷最輕一級:“腳部受害:①腳趾軋斷三只以上的”傷害,再按表中數(shù)值折算損失工作日105日,本標準即以105日作為重傷起點。且在表中詳列了超過105日的各種傷害。
綜上:
損失工作日1日≤輕傷<損失工作日105日
損失工作日105日≤重傷≤損失工作日6000日
死亡=損失工作日6000日
4事故嚴重程度推薦分類法
事故嚴重程度分類,應該以國務院頒發(fā)的新《規(guī)程》為準。因新《規(guī)程》尚在討論中所以暫作如下分類。
該分類是為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是人為的分類,無客觀技術標準,只要方法能夠適應行政管理的需要,則證明此種分類是適用的。那么該分類的作用,就應是分類的原則,我們認為事故嚴重程度分類應有下述作用:
1)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為便于事故之間嚴重程度的區(qū)別、記錄和匯報的方便,每個事故應有個名稱,且名稱的本身應能描述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程度;
2)應適應安全管理機構、監(jiān)察機關的管理權限。
鑒于上述作用,宜分為三類:
①輕傷事故;②重傷事故;③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特大傷亡事故。
本方法輕傷、重傷、死亡事故界限分明,符合各省的習慣作法。
5傷害分析分類由來作用及使用方法
事故是意外事件。事故包含著偶然性,因此,事故致因的研究是不容易在直接觀察下進行的。人們?yōu)榱税褌ο拗圃谧钚∠薅葍仍絹碓阶⒅赜谑鹿实脑虻难芯亢皖A防措施的制定。這些工作都是以事后調查、追憶分析為依據(jù)的。
傷害分析分類標準,美國試行較早,于1920年美國勞動統(tǒng)計局出版的《工業(yè)事故統(tǒng)計標準法》,1937年正式被美國標準局批準題名為《搜集編制工業(yè)事故原因的標準方法》。歷經(jīng)修訂形成了《記錄工作中的人身傷害性質及過程的有關基本事實的記錄方法》的標準。我們選定了美國標準的基本體系,參照日本并結合我國國情制定了傷害分析分類。其中擴充了不安全行為、不安全條件的內容,剔除了原標準類別范圍寬而籠統(tǒng)的缺點。傷害分析分類是建立在事故存在之上的。正因為有傷亡事故,傷害分析分類才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本分類的內容是按調查事故的規(guī)律總結出來的,它能夠把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記錄下來,高度概括事故全過程;并給予統(tǒng)一、簡明的表達形式,為事故統(tǒng)計分析創(chuàng)造了方便條件;它有利于資料積累,有利于提高資料的利用率,能為企業(yè)安全管理提供方向,明確安全工作的重點,為國家制定安全法規(guī)提供科學依據(jù)。
使用方法簡述如下:
本分類共分七類,各類都有子分類,子分類又分為細目,都相應給出了分類編號。編號可用于編制程序,亦便于制表。
為保證內容的可比性,類別不許修改,為增加實用性,滿足各行來的需要,予分類細目可做適當增減。
各類以及分類、細目之間都有內在的聯(lián)系,建議可根據(jù)使用目的,并聯(lián)使用會收到顯著效果。
如:受傷部位和受傷性質
兩類并聯(lián)制表,可以得出某種個人防護用具、防護用品使用的必要性,以及安裝某種安全裝置的重要性。
又如:受傷性質、致害物和受傷部位。
此表聯(lián)用,可確定出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危險物質或物體,為使用個人防護用具提供依據(jù)。還可以為安全措施實施效果作出鑒定。
如果根據(jù)事故報告進行分類編碼呢?從一篇復雜的事故報告中,無誤地擬定出七大類制成表格,是較繁瑣的,如果從報告中擇出如下答案,再歸納就簡便多了。
1)受何種傷害?
──對應受傷性質
2)身體何處受到“1)”的傷害?
──對應受傷部位
3)什么物體或物質導致了“1)”的傷害?
──對應致害物
4)受傷者與致害物是如何發(fā)生接觸的?
──對應傷害方式
5)哪些有害物質條件或有害環(huán)境導致傷害“4)”的發(fā)生?
──對應不安全狀態(tài)
6)哪些物體或物質作為有害物質或有害環(huán)境,引起不安全狀態(tài)發(fā)生?
──對應起因物
7)什么行為導致了傷害方式“4)”的發(fā)生?
──對應不安全行為
6對事故類別的粗淺認識
關于事故類別本標準仍采用現(xiàn)行分類方法?,F(xiàn)行的事故類別并不是一種理想的分類。理想的分類應該在統(tǒng)一的要求下進行分類,應按專業(yè),或按傷害過程,或按事故原因,以便于管理、分析。而現(xiàn)行方法在“統(tǒng)一”的問題上就顯得混亂。如:起重傷害、車輛傷害、鍋爐爆炸、容器爆炸等是按專業(yè)分類;淹溺、刺割、中毒和窒息,及其綜傷害等是按受傷性質分類;機械傷害火災、透水是按致害物分類;**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及其它爆炸又是按爆炸原因分類。
現(xiàn)行事故類別的分類法沒有統(tǒng)一的要求,就很難斷定它的作用是什么。試問現(xiàn)行分類除給事故定個名稱外,對事故統(tǒng)計分析有什么作用?對預防事故,采取安全措施有什么作用?如“物體打擊”一項,可列為此項的有落下物、飛來物,有建筑上的、有林業(yè)部門的等等,可包羅各行各業(yè)。因此“物體打擊”的數(shù)字是不能給安全工作帶來任何有益的啟示。
類似我國現(xiàn)地的事故分類方法,日本常用于行業(yè)中,其作用就顯著,而我國面向全國就顯得缺乏科學性。到底應該按照什么原則劃分?實在應該認真討論。目前在尚未找到更科學的分類方法時,我們認為仍暫按現(xiàn)行分類方法。
7評價事故的計算方法的說明
傷害頻率,傷害嚴重率,傷害平均嚴重率,是用于評價勞動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可以用來表示某時期企業(yè)安全工作的成效或安全狀況,也可以鑒定安全措施實施的效果。
此種方法是國際通用的測定方法。因此,我們將其納入標準之內。傷害頻率和傷害嚴重率采取百萬小時來進行計算的,此數(shù)值的選用,主要是考慮用圖表進行事故分析時,圖形較為穩(wěn)定,易于掌握事故的變化趨勢。
7.1傷害頻率是表示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一百萬工時發(fā)生事故的人次。
傷害頻率是常用的計算,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yè)安全狀況。但它畢竟是企業(yè)中發(fā)生傷害事故的人次的反映;利用它來估計企業(yè)安全管理工作成效,并不是理想的參數(shù),有一定局限性。比如:甲乙兩個同規(guī)模、同行業(yè)的企業(yè),甲出現(xiàn)死亡重傷事故3人次,乙出現(xiàn)輕傷3人次。兩個企業(yè)事故嚴重程度顯然不同。但是,從傷害頻率數(shù)值卻得出安全情況相同的不合理現(xiàn)象。
另外還存在其綜因素。假如甲單位工作很認真,凡符合標準都做了記錄,傷害頻率數(shù)值就會增加。乙單位怕影響自己單位的獎金,只認真作了重傷記錄,對于輕傷沒有認真記錄,傷害頻率數(shù)值就有所減少。
所以傷害頻率并不是衡量安全工作優(yōu)劣的絕對參數(shù)。使用時必須兼顧其它因素。
計算方法:
假設:某企業(yè)在一個月內,死亡、重傷、輕傷16人,職工出勤總時數(shù)220萬小時傷害頻率
16×104
A=───────=7.27
2200000
7.2傷害嚴重率是表示一定時期內,平均每百萬工時,事故造成損失工作日數(shù)。
該計算方法能用數(shù)值區(qū)別事故嚴重程度。安全工作主要是控制有嚴重后果的事故,因此,這種計算方法就有著重要的意義。
但是,個別嚴重傷害會對傷害嚴重率的計算帶來很大影響,特別是小企業(yè)的反應,將會更加突出。因此,使用上也有一定局限性。
計算方法:
如上題將暫時性失能傷害的損失工作日,加上死亡、永久性失能傷害折合的損失工作日數(shù),總共損失8100工作日。
那么,傷害嚴重率為:
8100×106
B=────────=3681
2200000
7.3傷害平均損失工作日,反映了每次傷害導致的損失工作日數(shù)。傷害嚴重率,能顯示出嚴重事故和一般傷害事故控制的效果。當傷害事故得以控制時,其數(shù)值會出現(xiàn)下降趨勢。
計算方法:
如上例:
B3611
N=─=──=506
A7.27
7.4千人死亡率、千人負傷率是為完成《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月報表”而制定的,特點是易于統(tǒng)計,行文方便,但不利于綜合分析。
7.5百萬噸××死亡率,萬米木材死亡率:是按產(chǎn)品產(chǎn)量計算的平均死亡率,它適用于“月報表”和綜合分析。
8結束語
為了使標準易于掌握,便于實施,制定時我們注意了國內勞動安全工作的狀況,也考慮了安全工作人員現(xiàn)有專業(yè)知識水平,并反復酌標準的科學性、可行性與適用性。有經(jīng)驗的安全工作者會發(fā)現(xiàn),本標準所采取的方法和步驟是他們工作中所熟悉的內容,本標準只不過是歷史經(jīng)驗的整化、系列化和高度總結。
我們認為制定國家標準,視野不能只局限在國內,因襲守舊、遷就落后狀態(tài),應該盡量向國外先進水平靠近,尤其國際通用的勞動安全標準應該優(yōu)先選用,以便使我國的勞動保護工作與稱進國家交流有共同“技術語言”,使我們的工作適應于工作發(fā)展的需要。
由于編者業(yè)務水平有限,錯誤在所難免,敬請同志們批評指正。
發(fā)布日期:19860531
執(zhí)行日期:198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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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