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在什么情況下會中止呢?保險消費者在寬限期內仍未及時續(xù)交保費的,被保險人在寬限期后發(fā)生保險事故,因此時保險合同效力已經(jīng)中止(失效),被保險人將無法得到保險保障,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合同在什么情況下會中止?
消費者在寬限期內(一般為60天)仍未及時續(xù)交保費的,合同可繼續(xù)履行。在合同中止期間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也就是說此時保險合同效力已經(jīng)中止。
《保險法》規(guī)定,效力中止的保險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內申請復效。滿足復效條件復效后的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可以繼續(xù)履行。當然,效力中止的保險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復效申請,或保險人不能接受已發(fā)生變化的保險標的,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保險法》還規(guī)定,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兩年內雙方未達成協(xié)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保險合同在什么情況下會終止?
保險合同終止是指保險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約定的事由發(fā)生,使合同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再繼續(xù),法律效力完全消滅。終止是保險合同發(fā)展的最終結果。
(一)自然終止:指因保險合同期限屆滿而終止。這是保險合同終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二)因保險人完全履行賠償或給付義務而終止:指保險人已經(jīng)履行賠償或給付全部保險金義務后,如無特別約定,保險合同即告終止,即使保險期限尚未屆滿,合同也告終止。
(三)因保險標的全部滅失而終止:指由于非保險事故發(fā)生,造成保險標的滅失,保險標的實際已不存在,保險合同自然終止。如人身意外傷害在被保險人沒有預見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愿的情況下,突然發(fā)生的外來致害物對被保險人的身體的劇烈地、明顯地侵害的事實。保險中,被保險人生病而死亡,就屬于這種情況。
(四)因解除而終止: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尚未屆滿前,合同一方當事人依照法律或約定解除原有的法律關系,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為。保險合同的解除可以分為約定解除、協(xié)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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