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保險解決了少兒成長過程中所需要面臨的意外事故,疾病、教育經(jīng)費短缺等各種情況。中國人壽作為我國最大的壽險集團,其推出的眾多類型的產(chǎn)品都備受消費者的青睞。其中,國壽福星少兒兩全保險(分紅型)在眾多的少兒產(chǎn)品中勢頭旺盛。那么,到底福星少兒兩全保險怎么樣?好不好呢?
中國人壽福星少兒兩全保險產(chǎn)品特色:
為孩子提供三次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及身故保障金的保障,還可享受公司分紅、保費豁免和成長保險金的功能
在孩子成長至18、22、25周歲可分別領取基本保險金額80%的生存保險金。
當孩子成長到30周歲,可領取基本保險金額60%的滿期保險金
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殘,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體高度殘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險費,被保險人每年可領取基本保險金額50%的成長保險金至18周歲,延續(xù)關愛。
專家投資,穩(wěn)健理財,享受公司分紅。
如急需資金,可憑保單按條款規(guī)定獲得借款。
中國人壽福星少兒兩全保險保障利益:
生存保險金與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18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按基本保額的80%給付生存保險金8萬。
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22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按基本保額的80%給付生存保險金8萬。
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25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按基本保額的80%給付生存保險金8萬。
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30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按基本保額的60%給付滿期保險金6萬,合同終止。
成長保險金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體高度殘疾之日以后的每個年生效對應日按基本保險金額的50%給付成長保險5萬元,直至被保險人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投保人因責任免除條款規(guī)定的情形導致身故或高殘的除外。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滿18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的120%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被保險人于年滿18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領取的生存保險金和滿期保險金的金額之和一次性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豁免保費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體高度殘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險費,合同繼續(xù)有效。
中國人壽福星少兒兩全保險費率表:
標簽: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