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財?shù)淖畲筇攸c在于穩(wěn)健,這也是為什么保險理財成為許多理財初學者最常用的理財手段。市場上理財保險種類較多,消費者在購買前需要深入了解產(chǎn)品特色和理財價值。今天無憂保保險網(wǎng)將為消費者介紹兩款理財保險。
招商信諾運籌帷幄投連險
產(chǎn)品特點:
基本保額:基本保額為年交方式下首年期交保險費或月交方式下首月期交保險費的20倍。 第一年保額等于基本保額,之后每年在前一年保額的基礎(chǔ)上遞增基本保額的20%,至第六年遞增至基本保額的2倍將不再增長,但最高保額以80萬為限,第七年及后續(xù)年度的保額將與第六年保額保持一致。
疾病身故保險金:18-60周歲:個人賬戶價值+5%×當年度保額。
61周歲及以上:個人賬戶價值。
意外身故保險金:18-60周歲:個人賬戶價值+保額。
61周歲及以上:個人賬戶價值
投保案例:
王小姐是一個26歲的外企白領(lǐng),王小姐每個月固定拿出1000元購買招商信諾運籌帷幄投連險,在每月扣除15元初始費用后,剩余的985元進入王小姐名下的保單賬戶。王小姐51歲保單周年日時可以得到以下收益:
假定投資收益(結(jié)算利率) | 保單現(xiàn)金價值 | 意外身故保險金 | 費以外身故保險金 |
高 | 27.0787萬元 | 31.0787萬元 | 27.2787萬元 |
中 | 15.8121萬元 | 19.8121萬元 | 16.0121萬元 |
低 | 7.2841萬元 | 11.2841萬元 | 7.4841萬元 |
國壽新鴻泰金典版兩全保險(分紅型)
產(chǎn)品特點:
一、滿期保險金
一次**付保險費的,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間(年數(shù))。
二、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險生效之日起一年內(nèi)因疾病身故,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因上述以外情形身故,保險公司按下列規(guī)定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1.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零時前身故,身故保險金等于被保險人身故時下列兩者的較大值:
(1)本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
(2)本合同現(xiàn)金價值。
2.被保險人自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零時起身故,身故保險金按下列方式計算:
一次**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shù)。
投保案例:
洪先生,30歲,企業(yè)中級管理人員。為了對家庭資產(chǎn)進行合理配置,同時為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洪先生為自己投保了《國壽新鴻泰金典版兩全保險(分紅型)》,一次**費100000元,六年滿期,洪先生可以獲得的保險利益如下:
滿期收益:
洪先生生存至年滿36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即可獲得滿期保險金107800元,合同終止。
累積紅利:
保險期間內(nèi),洪先生還可獲得累積紅利收益。
保險保障:
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nèi)因疾病身故,可獲得身故保險金100000元,合同終止。
如果洪先生不幸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可獲得身故保險金107800元,合同終止。
保險示例圖:
標簽: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