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的消費者,難免因為各種問題與保險公司發(fā)生糾紛。在購買保險產品后若與保險公司發(fā)生糾紛,消費者可以向保險機構提出投訴。
保險糾紛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因保險合同條款與本單位發(fā)生爭議的;
(二)因保險銷售、承保、退保、保全、賠付等業(yè)務與本單位發(fā)生爭議的;
(三)因保險消費活動與本單位發(fā)生其他爭議的。
保險消費者提出保險消費投訴,可以采取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也可以采取電話、面談等方式。
采取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方式提出保險消費投訴的,保險消費者應當將投訴材料發(fā)送至該投訴處理單位指定的通訊地址、傳真號碼、電子郵箱。
采取電話方式提出保險消費投訴的,保險消費者應當撥打該投訴處理單位指定的電話號碼。
采取面談方式提出保險消費投訴的,保險消費者應當在該投訴處理單位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5名以上保險消費者擬采取面談方式共同提出保險消費投訴的,應當推選1到2名代表。
保險消費投訴應當由保險消費者本人提出,并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訴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有效證件號碼、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地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投訴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投訴的保險機構或者保險中介機構的名稱;被投訴的保險從業(yè)人員的相關情況以及其所屬保險機構或者保險中介機構的名稱;
(三)投訴請求、主要事實和理由,以及相關事實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