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社保知識早報:無憂保4月11日報道,江蘇省蘇州市近期發(fā)布了《關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實施辦法》,辦法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進一批站在世界創(chuàng)新前沿、具有重大影響力的頂尖人才。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為了吸引人才,辦法指出可對高層次人才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予以一定程度放松,辦法稱,對于高層次人才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最高可放寬至限額4倍。
根據辦法,對于列入各單位年度引才名冊的人才本人,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受繳存時間限制,可按還款能力計算可貸額度,貸款額度放寬至最高限額2-4倍;非蘇州戶籍子女就學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待遇等疊加優(yōu)惠配套政策。
辦法還指出,蘇州市推動高校吸引和集聚能夠引領學科發(fā)展、帶動原始創(chuàng)新的領軍型人才,以及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行業(yè)急需緊缺的骨干型青年人才,并給予用人單位每年最高2000萬元引才補貼。
同時,辦法還鼓勵用人單位在職稱評定、科研配套、項目申報、團隊建設等方面,給予引進高層次人才更多的事業(yè)發(fā)展平臺和優(yōu)先申報等待遇。
2011年10月,依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姑蘇人才計劃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我市出臺了《蘇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緊缺高層次人才引進資助實施細則》,對在蘇高校、院所引進緊缺高層次人才實行20至100萬元不等的資助。根據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政策實施六年來,累計共有317人獲得資助,市級財政資助金額達1806萬元,在助推我市高校、院所集聚高層次人才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而新出臺的《關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實施辦法》則以市場化為導向,將政府引導和單位自主引才相結合,強化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人才集聚、科技創(chuàng)新中的“橋頭堡”作用,強調了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政策體系建設和圍繞與蘇州發(fā)展需求相匹配的優(yōu)勢學科群建設,要求單位提供報備引人才政策和《重點引才學科目錄》。
同時,辦法拓展了引才對象的范圍,將高層次人才分為A、B、C三類,這種分類一方面體現了政府對人才引進的引導,另一方面也拓寬了政策的惠及面,增加了單位薦才的自主權和靈活性。此外,辦法依據人才和單位之間的協議年薪或安家補貼等來建立市場化認定人才的新機制,此舉更能體現人才價值和用人單位在人才評價中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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