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社保知識早報:【案例】林某單位有條規(guī)定私車公用,上下班以及工作都駕駛自己的私人車輛。5月3日上班途中,林某因闖紅燈,對方來車違規(guī)變道,雙方避讓不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經交通部門認定林某承擔事故半責。單位認為林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規(guī)定造成事故,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不應認定為工傷。
無憂保解讀:違法受傷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92年《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認定為工傷。2011年《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認定為工傷。對工傷的除外性規(guī)定明確限定:"故意犯罪,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相比較而言,刪除了"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情形,并將"犯罪"限定為"故意犯罪"。
工傷的認定: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只要職工不是主要責任人,一般都可以認定為工傷。像林某這樣雖然自身有過錯,但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了半責,經過工傷認定,仍然屬于工傷。這要看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及工傷認定部門的工傷認定,視情況而定。
有些企業(yè)認為:由于員工的過錯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工傷,企業(yè)不需要承擔責任,這是不正確的。無過錯責任原則是認定工傷有一個核心原則,即工傷事故即使是員工有過錯違反企業(yè)的操作規(guī)程或行為規(guī)范造成,只要不是員工因自殘、自殺、故意犯罪,醉酒,吸毒等法定排外情形,一般員工經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就應該享有工傷待遇。
全國十三五規(guī)劃明確全民參保計劃,將在2020年前基本實現(xiàn)。全民參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場空間,無憂保堅定信念承擔起企業(yè)的社會責任,努力做國家全民參保計劃的踐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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