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育保險交了嗎?日前,泉州海濱幼兒園的曾老師向記者報料稱,海濱幼兒園已連續(xù)七八年未給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導致自己過萬元的生育報銷無法報銷。
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生育保險是強制繳納的社會險種,應由職工單位全額繳納。泉州市醫(yī)保中心副主任科員王行忠表示,如果曾老師的爆料屬實,海濱幼兒園的行為已違規(guī)。
海濱幼兒園為何不給員工上生育保險?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了海濱幼兒園涂園長。她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無法對此事作出回應。
【報料】
入職十余年,社保不全
海濱幼兒園是泉州市區(qū)的一家民辦幼兒園,位于鯉城區(qū)。報料人曾老師稱自己是幼兒園的老師,入園工作十余年。作為幼兒園的合同工,曾老師和其他7名幼兒園老師開始享受社會保險和醫(yī)療保險,并定期繳納費用。
兩三年后,曾老師發(fā)現(xiàn),海濱幼兒園忽然停止繳納生育保險。由于自己還未生育,她曾多次與涂園長進行溝通。涂園長將沒繳費的原因歸結為“社保中心不讓幼兒園繳費”。由于溝通無果,且對生育保險一知半解,曾老師也沒有再向園長爭取。
這樣一來,連續(xù)七八年,曾老師和園內的老師們都未按規(guī)定繳納生育保險。去年,40歲的曾老師成為高齡產婦,平安生下寶寶。分娩期間,曾老師墊付了一萬多元的醫(yī)療費。在準備辦理生育報銷時,她被醫(yī)保中心告知,由于單位未給她辦理生育保險,這筆生育的醫(yī)療費不能報銷。
“沒有生育保險,職工的生育安全就沒了保障,特別是我這種高齡產婦。”曾老師說,對職工來說,生寶寶的醫(yī)藥費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她在海濱幼兒園工作十余年,工作盡職盡責,但幼兒園卻無法為自己提供工作、生活保障。
社保中心:
應強制繳納 幼兒園已違規(guī)
眾所周知,生育保險是指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y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王行忠表示,生育保險就是職工生小孩的一種保障。他解釋說,按照規(guī)定,職工的生育保險需繳滿一年,才可報銷費用。如果沒有交生育險,是不能報銷生育費用的。而曾老師不能報銷生育費用的原因就在于此。
“所有用人單位應該給全部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如果情況屬實,海濱幼兒園已經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王行忠說。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4]100號)文件第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及時為職工辦理參保并足額繳費,或中斷繳費致職工生育待遇無法享受的,其職工產假、流產或者計劃生育手術期間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y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當地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br />
由于曾老師的生育險已經中斷繳費多年,該筆生育費用已無法在醫(yī)保中心報銷。他建議,曾老師可和幼兒園進行協(xié)商,要求海濱幼兒園為其支付一定的生育費用和生育津貼。否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方法。
生育保險是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基本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孕產期以及流產期間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使她們在生育和流產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收入和醫(yī)療照顧,保障她們及時恢復健康,回到工作崗位。需及時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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