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托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商業(yè)銀行(簡稱受委托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簡稱借款人)發(fā)放的政策性低息貸款。
中國社保網小編介紹,根據(jù)《寧波市市區(qū)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貸款申請: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攜帶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向受委托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并填寫《貸款申請書》。
貸款受理:受委托銀行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時,應一次性告知借款人貸款申請所需資料,申請資料收齊后,向借款人出具一份《貸款申請受理回執(zhí)》。對借款人貸款申請資料經調查并符合貸款條件后,在 2 個工作日內報送管理中心審核。
受委托銀行對借款人就貸款有關事宜實行面談制度,并形成面談筆錄。面談筆錄原件一份及復印件一份,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及受委托銀行的書面調查意見是面談筆錄的附件。
貸款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三級審批制度,信貸人員對借款人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初審;符合貸款條件的,報送信貸部門負責人復審、管理中心分管領導核準。對受委托銀行報送的借款人申請,管理中心在 10 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決定,特殊情況,經管理中心領導批準可延長 5 個工作日,并由受委托銀行告知借款人。
合同簽訂:管理中心核準后,受委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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