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塵肺病礦工被認定為工傷,但僅僅兩個月后,在樂平市政府參與調(diào)解下,大多數(shù)礦工簽署了一紙《工傷賠付協(xié)議書》,這份協(xié)議中明確表示,僅一次性賠付仲裁賠償款的30%,并注明“乙方在獲得甲方賠付后,自愿放棄再向甲方申請賠付的權利”。
“有口說不出”吃的是啞巴虧,而如今,這36名塵肺病礦工吃的是不識字的虧。但當這些遭遇了塵肺病被認定為工傷的他們“醒過神來”,真正的困難還在后面等著他們。
別說每天在井下打眼放炮不識字的礦工,認識字的看了這份協(xié)議恐怕看了這句“乙方在獲得甲方賠付后,自愿放棄再向甲方申請賠付的權利”恐怕也能被一時唬住了,獲得賠付后當然不會再申請賠付了,因為這30%賠償金的背后是承諾,是樂平市煤行辦官員的出面“協(xié)調(diào)”的結果,“煤礦的人說錢不夠,先給我們30%當營養(yǎng)費,剩下的賠償款再想辦法解決,在場的領導也是這么和我們工人說的”,原來是用口頭承諾唬人,再用這些礦工不識字不懂法來“偷梁換柱”,赤裸裸的將賠償金縮水了70%,政府居然在其中出力,實在難以想象。
這些礦工,不過被看作是出力的工具,從實際情況來看,企業(yè)沒有思考過他們下井時的生命安全,沒有做過防護措施,他們甚至連口罩都沒有,更別提什么定期檢查身體和工傷保險。這是企業(yè)管理的漏洞,對生命蔑視的企業(yè)如何在各方監(jiān)管下存活?礦工的生命安全一次次遭到拷問卻難以撼動根基難道這是發(fā)展的必要犧牲?
面對這樣的拷問,答案我們每個人都知道,發(fā)展決不能以人的生命安全作為代價,但是落實到每一件事上就被某些人“得過且過”了。今天看這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我們的落腳點更應該是這件事如何“善終”。當然,對于這些因為長期吸入粉塵而得全身性疾病的礦工來說,可能沒有所謂的“善終”,但是處理好這件事,卻是我們?nèi)蘸筇幚碓擃悊栴}的起點。
而這個“起點”竟也被屢屢忽視,以沉默作為回應。作為維權礦工的“最后一根稻草”,當?shù)胤ㄔ壕贡灰幻笔虚L“暗示”不予受理,讓司法公正淪為空談。賠償金“被縮水”剩下的竟然是政府和司法部門“聯(lián)手沉默”,吃了委屈的礦工若做出什么劍走偏鋒的舉動誰又來承擔這一次次的悲劇呢?
唯有疏通法治渠道,理順執(zhí)法司法者與人民群眾的關系,才能讓人民群眾真正手持法律武器,信法不信訪、不信暴力。36為礦工的遭遇,是每一個面對不公正待遇的人的遭遇,是每一個現(xiàn)在面對違法行為沉默不言的人的明天。應該重申的是,處理好這件事是一個“起點”,讓更多人依法守法用法的“起點”,望有關部門給它一個“善終”,讓法治能邁上一個新臺階。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