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桂與工友一起修剪植物
30多年的 臨時工
7月2日下午2點半,室外溫度35攝氏度,李榮桂和5名組員正在校園內修剪樹木。
李榮桂回憶起1980年剛入職綠化組時的情形說,當時,校園內基本上沒有綠化,到處都是光禿禿的,他們的工作就是種樹,如今校園內大大小小的3600多棵全都是李榮桂和工友們親手種的。
入職后,我花了三年時間跟同事們親手栽種這些樹。這30年來,除了養(yǎng)護這些樹木外,還要打理花園。 李榮桂說,他干了30多年的 臨時工 ,除了其間調崗去新校區(qū)保衛(wèi)處工作了一年半,其他時間都呆在綠化組。工資待遇從1980年的45元/月到現在950元/月,不僅漲幅緩慢,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等待遇更是沒有。
15年前,曾有單位來叫我去幫忙做綠化,領導得知后,立馬加薪留人。 李榮桂說,當時留在學校工作,也是因為自己重感情,熟悉這里的人和環(huán)境,也感恩領導的照顧。
談起30多年的 臨時工 的生涯,李榮桂說,他大半輩子的人生與學校息息相關。夫妻倆同在這個學校工作,養(yǎng)育了兩個兒子。2007年,妻子在校門口被摩托車撞傷,在醫(y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
妻子的離去讓我觸動很大,也意識到社會保障的重要性。 李榮桂說。
為養(yǎng)老踏上維權路
在兒子李文慶的眼里,父親為了養(yǎng)家,在學校干過很多活。2009年9月起,還兼職學校的夜班保安,工資每個月900元。
母親的去世對我們影響很大,由于沒有醫(yī)保,住院治療費花光了家里的積蓄。2009年,父親查出患十二指腸潰瘍,會經常胃痛,當時檢查治療花了5000元,最終父親心疼錢,放棄了繼續(xù)治療。 李文慶說,他希望父親能夠老有所養(yǎng),希望單位能為父親補繳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
2008年5月,李榮桂找到了當初招聘他進入綠化組的領導林先生,由其出具了一份書面證明,以便與單位溝通辦理社保的問題。
李榮桂是1980年10月1日來綠化組正式上班,1981年4月份,由原學校人事科上報經南昌市勞動局批準為臨時合同工。 這份書面證明也成為李榮桂日后 官司 的一份證據。
當時單位告訴我無法繳納養(yǎng)老保險,因為我的年齡已經超過了可辦社保的年齡段。 李榮桂說, 盡管他們也認可我的工作,但就是無法補繳社保。自己工作了30多年,怎么就不能補繳社保呢?
去年,李文慶查詢到養(yǎng)老保險費補繳范圍有一條規(guī)定: 經法院判決或勞動仲裁裁決應補繳參保且未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未參保人員。 也就是說,只有跟單位對簿公堂才可能為父親補繳社保。
去年11月,李榮桂向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開始了他維權之路。 為此也得罪了單位,在學校兼職夜班保安的工作就這樣被辭了。 李榮桂說。
勞動仲裁補繳社保醫(yī)保獲支持
從1980年到現在,綠化組的工作崗位雖然沒有變化,但分管單位發(fā)生了變化,從學??倓湛频綄W校后勤服務有限公司,現在歸校辦物業(yè)公司管理。 李榮桂說,他們是在準備仲裁材料時才查詢到這些信息的,后勤服務有限公司早已注銷了。
李榮桂讓兒子李文慶作為代理人與學校對簿公堂。李文慶說,由于父親不僅沒有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而且存在長期加班沒有加班工資的情況,所以仲裁申請要求學校和校辦物業(yè)公司補繳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并支付30多年來的加班工資24萬元。
早期用工都沒有簽訂合同,能找到的都是一些零散的證件作為輔助證據,用工合同也只有2002年至2003年簽的勞動合同,往后簽訂的合同單位獨自保存了。 李榮桂說,也有很多人愿意為他作證,他選擇幾位已退休的領導和同事為他作證,證明自己為學校服務了30多年。
根據《江西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書》顯示,當時校方表示,李榮桂作為一名 臨時工 知道自己所享有的工資待遇、養(yǎng)老保險和自己從事的崗位職責,學校只給部分優(yōu)秀的聘用工購買社保,作為穩(wěn)定優(yōu)秀聘用工的手段。另外,學校對于李榮桂工作時間的連續(xù)性存在異議,同時認為對于加班工資主張沒有事實依據。
從1995年《勞動法》實施后,就不存在 臨時工 的說法了,用工即成勞動關系。 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陳副院長表示,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基本醫(yī)療保險是國家對于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退出生產崗位后的一種生活保障,用人單位有責任和義務為勞動者繳納。
經調解無效,今年3月5日,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學校為李榮桂補繳1995年10月至2011年7月的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2001年4月至2011年7月的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裁決學校物業(yè)管理公司補繳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的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共同支付2萬元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一審判不支付
裁決書拿到手時,李榮桂樂觀地認為,自己的養(yǎng)老問題終于有著落了。3月7日,李文慶向南昌市社會保障事業(yè)管理處咨詢了補繳社?;鶖岛脱a繳金額。
按2190元為繳費基數,測算補繳自1995年10月到2011年7月共計190個月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用為116508元,其中個人部分33288元,單位部分83220元。醫(yī)療保險補繳則從2001年4月至2011年7月共計124個月,個人部分5431.2元,單位部分16293.6元。 李文慶說,一直都是他主動找學校,希望他們能配合補繳,但被學校斥責不懂感恩。
該校一負責人接受新法制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年能進學校還得靠 關系 ,這么多年的就業(yè)機會對于李榮桂而言應該感恩。同時,經過學校調查,李榮桂在校工作期間,一直是以 臨時工 的身份來聘用的,而且兼職做過很多工作,保安、保潔等,所謂 臨時工 就意味著隨時可以離開,并非一直在綠化組工作,從學校的資料顯示,李榮桂的工作年限存在造假,證據已經交給了法院。
對于勞動仲裁的裁決結果,學校表示,因為當初學校沒有重視,所以在仲裁時沒有及時提交證據,最后裁決結果對學校不利。隨后,學校向法院起訴稱,李榮桂自1997年開始斷斷續(xù)續(xù)在學校從事臨時工作,其中分別于1997年、1998年、2002年、2003年被聘為綠化工,2010年至2011年7月,繼續(xù)聘為綠化工,在聘任的各個時間段,學校均未違反相關法律,因此,要求撤銷與事實不符的勞動仲裁裁決書中的部分內容。
今年5月20日,南昌市東湖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學校無須支付加班工資2萬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因關于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費的爭議,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圍,原告可依法通過其他途徑主張該項權利。
該校一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也坦承,學校存在很多像李榮桂一樣的 臨時工 ,可以說是歷史問題,他們希望能將李榮桂的案子打造成范本,以解決日后的糾紛。
未知的 養(yǎng)老夢
李文慶告訴記者,與學校打官司很有壓力,目前學校已上訴至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勞動裁決。
記者在采訪李榮桂期間,也見到了綠化組的其他7名工人。 我們在一起工作了20多年,我的情況和他差不多,我們都希望他能贏官司。 幾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事紛紛表示,他們中只有一位下崗再就業(yè)的工人有社保,其他人都沒有,年齡最大的綠化工已70多歲。
目前的難點并非是與學校的官司,父親在學校工作了30多年是事實,不是學校所謂的 證據 可以推翻的,我們擔心的是裁決執(zhí)行的問題。 李文慶擔憂地說,因為法院不受理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補繳的糾紛,若學校不配合,他們的裁決書也可能面臨執(zhí)行困境。
李榮桂60歲生日前一天,收到了一份單位的 禮物 ,是單位終止聘用關系的通知書。
年滿60周歲,已到退休年齡,經校園物業(yè)服務中心與綜合辦共同協(xié)商,最后經公司研究決定,終止與您的聘用關系,請于2013年8月9日前辦理完畢各項工作移交手續(xù),并到綜合辦結清各項費用,離開公司。 李文慶說,通知寫得很客氣,但事實很殘忍,在這份通知書中,未對養(yǎng)老問題作任何交代。
老有所養(yǎng) 是李榮桂的夢想,他說: 如今,擺在我面前的是兩條路:一是與供職了30多年的單位死磕到底,爭取補繳社保辦理退休;二是放棄權利,接受 退休 后另謀工作繼續(xù)從事 臨時工 ,再工作十多年,直到做不動。
值得注意的是,李榮桂堅持為一家單位工作了30年,卻一直不知道為自己爭取享受社會保險的權益。對于剛進入社會的學生朋友或者是從事臨時工作的職工,都需要在就業(yè)之前與勞動關系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要求其購買社會保險。
臨時工臨時工無社保踏上維權路勞動仲裁補繳社保醫(yī)保獲支持
2016-10-14 08:00:15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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