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鑒定合格的申報患者,自本年度第四季度起開始享受慢性病待遇,10月11日后,可持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yī)療機構門診或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享受待遇。待遇標準為450元或600元/每季度。待遇有效期為兩年。
據(jù)了解,申報病種共有15種,分別為:高血壓病合并癥、腦血管意外(外傷性腦出血除外)、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糖尿病合并癥、肝硬化失代償期、血液(腹膜)透析門診治療、肝腎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非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肺源性心臟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風濕性心臟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肝豆狀核變性、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精神分裂癥(慢性期)、血友病、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綜合癥。
標簽: 醫(y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