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省直公積金貸款辦理手續(xù)(一)房屋買賣雙方簽定《房屋轉讓合同》;
(二)借款人(買方)按不低于評估價的30%作為購房首期款,存入經(jīng)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定的房屋置換中介公司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開立的抵押貸款專戶,專戶由銀行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三)借款人向房屋換中介公司領取并填寫《XX省省直屬單位職工個人住房抵押借款申請審批書》(一式二份),并向房屋置換中介公司提供下列證明和材料;
1.借款人與配偶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核對后退還給借款人)及復印件(一式四份),如不屬于同一戶口簿的,還需要提供關系證明及復印件(一式四份);
2.配偶如在杭州市繳存公積金的,需提供經(jī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蓋章的《繳交公積金證明》;
3.購房人配偶同意抵押的書面承諾書;
4.首期付款收據(jù)復印件(一式四份)加蓋中介公司財務專用章;
5.出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6.《上市申請審批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7.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的《房屋估價報告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四)房屋置換公司在所有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遞交借款人除原件外的全部申請資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受理借款申請,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批,核定借款人的借款額度、期限,并向經(jīng)辦銀行移交借款資料;
(五)經(jīng)辦銀行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移交的資料后,進行復審,審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攜帶私章、現(xiàn)金等到銀行具體辦理如下借款手續(xù):
1.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2.借款人在《杭州市房地產(chǎn)抵押設定登記申請審批表》、《房地產(chǎn)抵押具結書》上簽章;
3.填寫戶籍登記表;
4.交納公證費、保險費并辦理合同公證,房屋保險手續(xù);
5.借款人在經(jīng)辦銀行開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六)銀行向房屋置換中介公司出具《借款意向書》,并移交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材料,房屋置換中介公司收到后,為房屋買賣雙方代辦房產(chǎn)轉讓手續(xù),同時辦理房產(chǎn)抵押登記手續(xù);
(七)省直單位職工中介公司代辦完房屋產(chǎn)權轉讓手續(xù)并取得《房屋他項權證》交經(jīng)辦銀行執(zhí)管后,銀行將《房屋他項權證》復印件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將借款以借款人個人名義劃入中介公司在銀行開立的抵押貸款專戶,買賣雙方通過房產(chǎn)中介公司進行成交資金結算;
(八)經(jīng)辦銀行或中介公司通知借款人前來領取公證書,然后去中介公司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
(九)借款人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后,到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產(chǎn)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經(jīng)辦銀行將收押的有關抵押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