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乳山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分別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月增標準提高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以2013年在崗職工月均工資3639.25元基數計發(fā);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方面,配偶每月增105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月增8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人再月增20元。
此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對象范圍為2013年12月31日前,用人單位中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yǎng)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
標簽: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