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放寬 連繳三個月可提
房屋類:
1、非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2、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過家庭月收入15%的
非房屋類:
肇慶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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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提取材料
1、申請人及其配偶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關聯的活期儲蓄存折、儲蓄卡);
3、結婚證或婚姻證明;
4、當年度月還款憑證(須有最新貸款余額、剩余期限等貸款信息,貸款銀行蓋章確認);
5、借款借據或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額、利率等貸款信息齊全的可不提供)。
6、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類:
肇慶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肇慶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攜帶提取材料,前往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貸款的” 的,經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臺掃描錄入系統(tǒng)并成功辦理提取業(yè)務。
3、在管理部門申請簽定《肇慶市住房公積金自動劃轉提取委托協議書》,簽約時,本人須到場。
4、成功簽約后,提取信息不發(fā)生變化的,按約定每一周年進行自動轉扣。
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計算方式說明:
1、繳存人及其家庭成員、購房聯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合計其提取額度。
2、提取住房公積金涉及家庭成員或婚前婚后情形的,應當提供家庭成員的身份證、結婚證、戶籍簿等證明材料。
3、首次提取與提前還貸提取的金額與額度的差額,其后可以追溯,兩種情形分別只能追溯計算一次(該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注:由于新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的原因,此項業(yè)務開展時間另行通知)
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頒發(fā)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
3、購買二手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內憑該套房最多只能提取一次。
4、自動劃轉提取時間間隔:每人每一周年一次,系統(tǒng)每天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賬戶進行自動劃轉提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