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及職工個人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按照原規(guī)定執(zhí)行。財政撥款單位、國有企業(yè)和國有控股企業(yè)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單位繳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應按國家稅收政策規(guī)定納稅;繳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成都住房公積金查詢】
單位辦理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業(yè)務
(一)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1.《成都住房公積金單位降低繳存比例申請表》一式兩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
3.申請單位職代會(或工會)決議。
4.申請單位職工工資報表。
(二)辦理流程:
1、單位到中心窗口領取(或中心網(wǎng)站下載)相關表格;
2、單位持證明材料和填制完備的表格,提交中心審核,中心審核后報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3、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后,單位執(zhí)行管委會審批的新的繳存比例。
受理時限:管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